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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蘋果日報頭條, 內容我不轉貼, 大家自己去看, 只是其中一段, 我很有興趣, 不了解內情的我, 看到以後實在不想做主管, 真危險! 2011年 07月06日 【鄧玉瑩、蔡智銘╱台中報導】 ......(略) 公務員除張尚義被起訴,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案發時的都發局股長范宏洋 ﹌﹌﹌﹌﹌﹌ 未追蹤ALA夜店改善情形,怠忽職守,本月一日將范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141.21
snowtree:關了一個愚文 還有千千萬萬個愚文 07/06 16:16
power7:有公務員在本案中收賄 他的上級被懲處... 07/06 16:36
applez:以前是上級出包 他的部屬被懲處... 07/06 16:40
cscc:所謂"撤職"..不就不能再幹公務員..似乎有點慘 07/06 16:49
boldt:想幫他寫個慘字 07/06 17:32
yukun:我猜應該是有收不該收的,被發現,用這個理由趕走吧~! 07/06 17:56
koller:不錯喔 股長以上SAFE~~ 07/06 17:57
newimpotence:小小的股長....責任真沉重啊 = = 07/06 23:54
blowing:撤職還可以再任阿 哪裡不能當公務員了? 07/08 03:38
lovelyshu:撤職後再考上,年資不知道能不能併... 07/08 09:02
blowing:撤職後不用重考 = = 還是有公務員資格 07/08 12:54
blowing:一年後就可以再去找機關任職了... 07/08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