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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中將具有簡任任用資格者,相當簡任第十三職等、第十四職等職務。    少將具有簡任任用資格者,相當簡任第十一職等、第十二職等職務。    三等士官長、上士具有委任任用資格者,相當委任第三職等職務。    中士具有委任任用資格者,相當委任第二職等職務。    下士具有委任任用資格者,相當委任第一職等職務。 古代縣令由正五品到從九品,京畿縣令至下縣縣令並非一個固定品級 而今中華民國的縣長或直轄市長已相當於巡撫、總督地方官 上將中將,即上將軍或大將軍、提督,約當於巡撫、總督,上下一二品級 下士是士官,已經白紙寫黑字是官了,就是官,文官委任一職等也是官 委任一職等相當於下士士官,比敘條例施行細則可資參照 在亂世時一個省的版圖就可以稱帝,既然稱帝,無一品皇帝、九品皇帝之分 同樣中華民國總統相當於皇帝,皇帝以下官員品級應重新派列 目前台灣的縣或直轄市長,相當於明清一省或兩省巡撫總督的官階 行政院長是內閣首輔或總理大臣 沒有自己把官做小的道理,否則以國土大小論,日本國皇帝見了PRC領導人還得朝拜 PRC把台灣當省,但是ROC人請自己升格為國的級別 我們的縣就相當於他們的省 -- 無法無相無人無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88.151 ※ 編輯: highlander 來自: 114.45.188.151 (08/10 10:27)
wrattle:推 08/10 10:54
applez:那鄉鎮市長就相當於當時的知縣 正七品 現在比照簡任10職等 08/10 12:41
tashi0907:中將就達14了喔!所以中將用選的,上將用買的嗎 (誤)... 08/10 16:47
watering76:所以以PRC的眼光直轄市長=知縣嗎? 08/10 16:51
aguey:歹勢!騎一下"機車",好像是上班時間哩,公職否?! 08/10 18:12
highlander:公職也有休假的時候~~是有啥好大驚小怪的?? 08/10 18:43
TY:讓自己high lol 08/10 19:46
igiban:推"公職也有休假的時候" 08/10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