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yanwen:我也是想不通為啥學歷不足為依據,非要認證才算準 08/13 21:08
→ maniaque:很簡單.....學店也是開得出畢業證書的....大哥.... 08/13 21:18
→ maniaque:況且,任何人,包含當事人說的都不做準,因為審定是"銓敘部" 08/13 21:18
→ maniaque:銓敘部沒說"可以",誰敢代為發言??? 08/13 21:19
→ maniaque:至於本篇所用的實施計劃,當年是為了過渡精省用的 08/13 21:20
→ maniaque:現在則拿來作組織再造時,未取得職系資格的人轉職系用的 08/13 21:20
→ maniaque:順道一提,在沒有精省或組織再造計劃的前提下... 08/13 21:21
→ maniaque:有"哪幾個機關在推動讓公務員取得其他職系任用資格"??? 08/13 21:22
→ maniaque:別亂了~~~~~ 08/13 21:22
推 ncnuboy:學店也開得出畢業證書,那是教育部的問題!教育部說可以, 08/13 21:23
→ maniaque:順道一提,畢業證書是"教育部"發的,"考試及格證書"則是 08/13 21:23
→ ncnuboy:銓敘部不可能幫教育部說這張畢業證書不可以... 08/13 21:23
→ maniaque:考試院發的,拿張飛打張良,會不會太奇怪了點... 08/13 21:24
→ maniaque:況且現在學校學系名稱改來改去,看得人都傻了.... 08/13 21:24
→ maniaque:多給銓敘部看學分證明,很難嘛??? 08/13 21:25
→ maniaque:要是很難的話,以後接法制不就準備被釘到爆??? 08/13 21:25
→ maniaque:要是"學歷"是唯一,那也不用吵波波的議題了,不是嘛??? 08/13 21:25
→ maniaque:波波可是有取得歐盟地區的學校醫學系證書歐....... 08/13 21:26
→ maniaque:說沒有實習所以不算?? 人家有"畢業證書"呀...... 08/13 21:26
→ maniaque:怎畢業證書不收,還要學歷甄試?? 耍人歐?? ^_^ 08/13 21:27
→ maniaque:坦白講,學歷不一定有學分支持,就這麼簡單..... 08/13 21:27
→ maniaque:不去探究事件根本,只是會淪為笑話而已.... 08/13 21:27
→ proletariat:就算是社會大眾公認的學店,只要是教育部立案認可的,銓 08/13 21:28
→ proletariat:敘部可以說不算數嗎?那就修修調任辦法把教育部認可一 08/13 21:28
→ maniaque:是呀是呀,所以只敢拿畢業證書出來,學分證明不敢,對吧?? 08/13 21:28
→ maniaque:坦白講,今天不是考國考,而是審定調任資格... 08/13 21:29
→ proletariat:語修掉改成經銓敘部核可不就得了.再說,這種認定事實的 08/13 21:29
→ maniaque:每個雞關在法規下,會有不同看法,並不意外.... 08/13 21:30
→ maniaque:要吵就取吵,或許今天當事人硬要拿學歷,那哪天哪個人拿 08/13 21:30
→ proletariat:案件都要送銓敘部審定,那不就沒有做到簡政提升效率. 08/13 21:30
→ maniaque:學歷被打槍,結果無法受派,支持者就把位置讓給他吧... 08/13 21:31
推 foone:樓上不要亂吵啦,重點是銓敘部要認定也是人事送去 08/13 21:31
→ foone:人事可以直接用學分證明打回票嗎?又跟銓敘部認定矛盾 08/13 21:32
→ proletariat:條文是規定各款資歷之一耶,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夠了. 08/13 21:33
→ proletariat:再說第10條規定於任職該職系職務滿6個月始得認為具有 08/13 21:34
推 foone:更好笑的是,學店難道不會開學分證明嗎?學分大於學歷?笑 08/13 21:34
→ proletariat:前面一行搞錯了 08/13 21:34
→ proletariat:另外專長轉換訓練實施計畫跟豬央政府組織再造有關,不 08/13 21:36
→ proletariat:是為了凍省. 08/13 21:37
→ proletariat: 中 08/13 21:37
→ proletariat:我是覺得很奇怪啦,就算頒定個對照表或認定標準有很困 08/13 21:39
→ proletariat:難嗎?就算新設大學或新設學系或改系名的層出不窮,也不 08/13 21:39
→ proletariat:至於說弄個通常的認定標準都做不到,還要每一件都送部. 08/13 21:40
→ proletariat:是因為對內部顧客,反正是特別權利關係還是法律關係, 08/13 21:41
→ proletariat:就不需要簡政不需要提升效率?如果是對一般國民申請案 08/13 21:42
→ proletariat:件,對法令規定的東西都很遲疑不敢自決每件都送部審定 08/13 21:42
→ proletariat:我看中央主管機關不瘋掉才奇怪哩!更可恨的是,函釋講 08/13 21:43
→ proletariat:一堆摸不著邊的法令還補一句請貴機關本於職權酌處. 08/13 21:45
→ proletariat:這叫底下基層怎麼面對申請民眾? 08/13 21:45
→ maniaque:凍省那時期就有轉換計劃了,至於修法把僱員正式化 08/13 22:25
→ maniaque:也是異曲同工的做法.... 08/13 22:25
→ maniaque:anyway ,沒出事就是[請酌處],有出事就是[請懲處]....^_^ 08/13 22:26
→ maniaque:歐...當初精省的是這個.. 08/13 22:35
→ maniaque: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 08/13 22:36
→ maniaque:以前的才威呢....更不用講特考特用綁約的全解了 08/13 22:36
→ maniaque:畢竟太多機關移給中央接管,特考特用形同虛文..... 08/13 22:37
推 ryanwen:我只能說人事人員的法律觀點太猛..我搞不懂..推事推的兇 08/13 22:47
→ Jing29:樓上這句話,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08/13 23:13
推 ryanwen:抱歉..我要說的是那位人事人員..不是指全部..抱歉 08/13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