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pm:先自己保一點吧,感覺很危險 09/10 10:12
→ ltecc:警消單位囉~~ 09/10 21:35
→ opm:警消根本沒有資料吧,勞工事務最高主管機關就勞委會 09/10 21:48
→ opm:但是勞委會的認定,沒辦法規範保險公司的認定 09/10 21:49
→ opm:而且公務員根本不算是"勞工"不受勞基法保障,公保印象裡沒職災 09/11 07:09
→ opm:只是你的工作項目被保險公司認定是有危險的"勞動",也許找保險 09/11 07:10
→ opm:業的要高危險勞動項目表列會合適些?但是加保權益的爭取就只能 09/11 07:11
→ opm:走公務人員內部體系了,也許吵個n年後可以弄出給危險加給或是額 09/11 07:12
→ opm:外的保險額度.... 09/11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