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庶務那邊登財產要登幾萬??? ^_^ 10/26 22:17
→ maniaque:不然這種設備,應該有已 知的新品價格,照折舊去折.... 10/26 22:18
→ maniaque:反正又不是蝦米 "乾隆皇帝的龍內褲"..... 10/26 22:19
→ maniaque:之前出包大多是"發票開多少,就給人家多少的收據" 10/26 22:21
→ maniaque:結果一千塊的東西,人家弄到八千塊的發票,還照開收據 10/26 22:21
→ maniaque:不包才奇怪勒~~~~~~~ 10/26 22:21
→ maniaque:難道市面上買不到課桌椅嘛....(對啦...就是這個案子包) 10/26 22:22
如果是捐贈人自行購入再捐贈機關
是有看到其他機關的內規說可以用捐贈人所提供的購入單據認定
這樣也沒什麼問題
如果那個設備是家樂福還是東森購物什麼的找的到的東西也還好
問題是...只有拉到生意的老大知道那到底是什麼
再說如果是藝術品那又怎麼說...藝術無價阿
最大的問題是
這根本不干採購的事阿~~~
※ 編輯: leyenda 來自: 218.160.156.50 (10/26 22:30)
→ maniaque:那......花錢找公正第三人鑑價呢??? 10/26 22:34
→ maniaque:那個"購入單據"若價格顯有與市價失衡,就是問題呀....... 10/26 22:35
→ maniaque:那個一千的市價拿到八千的發票就是最佳典範啦.... 10/26 22:35
→ maniaque:說實在的,跟大家都無關,只有採購比較接近..... 10/26 22:36
→ maniaque:要是還不能劃到採購,那還真不知道要找誰,對吧?? 10/26 22:36
→ wands:物品實際使用單位 10/26 22:38
→ wands:捐贈人要抵稅吧? 10/26 22:39
→ maniaque:物品使用單位?? 誰知道呀,只知道每次採購都買爛貨而已... 10/26 22:40
→ maniaque:跟採購說中信要買A牌A款,採購就是給你買B牌B款...... 10/26 22:40
→ maniaque:對啦....兩款都是同價錢啦....使用單位怎辦?不都吞下去?? 10/26 22:41
→ maniaque:不然大絕"不爽不要用"就會從某採購嘴巴噴出來了...... 10/26 22:41
→ leyenda:m君 那是你家採購 我沒那麼無良... 10/26 22:48
→ leyenda:我的邏輯:不適用GPL就沒採購的事 10/26 22:49
→ leyenda:不過也謝謝m君的提議 下次就來開鑑價會議吧 10/26 22:50
→ leyenda:不過我應該會黑掉~~~ 10/26 22:51
推 tinjunsei:財產表示"不要讓我在上面寫價值就行 10/26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