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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某單位某位老大找到一位好人 捐贈一套設備給機關 雖然是二手的 但大老闆還是很感謝 於是各單位紛紛表示意見 秘書:我們負責發感謝狀 庶務:我們負責登財產 會計:我們負責登帳 大老闆:那誰來作價值認定?? 於是眾人把頭轉向採購 大老闆:你們採購每天都在買東西,你們最懂價格了 你們負責看捐贈人的報價合不合理 採購:採購案的底價也是使用單位分析後陳報首長授權人核定 我們從來不做,也沒有能力做實質認定 不如由使用這套設備的業務單位認定 (OS:干我X事 這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業務單位:不行,我們什麼都不懂 最後,採購的承辦人被大老闆押著寫下 《《捐贈人提列價格尚屬合理》》 這幾個字 各位的機關這種問題都是哪個單位負責處理? 我已經決定以後碰到這種會議一定要隨身攜帶錄音筆 雖然出了事不一定救得了我 -- 不要錢的最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56.50
maniaque:庶務那邊登財產要登幾萬??? ^_^ 10/26 22:17
maniaque:不然這種設備,應該有已 知的新品價格,照折舊去折.... 10/26 22:18
maniaque:反正又不是蝦米 "乾隆皇帝的龍內褲"..... 10/26 22:19
maniaque:之前出包大多是"發票開多少,就給人家多少的收據" 10/26 22:21
maniaque:結果一千塊的東西,人家弄到八千塊的發票,還照開收據 10/26 22:21
maniaque:不包才奇怪勒~~~~~~~ 10/26 22:21
maniaque:難道市面上買不到課桌椅嘛....(對啦...就是這個案子包) 10/26 22:22
如果是捐贈人自行購入再捐贈機關 是有看到其他機關的內規說可以用捐贈人所提供的購入單據認定 這樣也沒什麼問題 如果那個設備是家樂福還是東森購物什麼的找的到的東西也還好 問題是...只有拉到生意的老大知道那到底是什麼 再說如果是藝術品那又怎麼說...藝術無價阿 最大的問題是 這根本不干採購的事阿~~~ ※ 編輯: leyenda 來自: 218.160.156.50 (10/26 22:30)
maniaque:那......花錢找公正第三人鑑價呢??? 10/26 22:34
maniaque:那個"購入單據"若價格顯有與市價失衡,就是問題呀....... 10/26 22:35
maniaque:那個一千的市價拿到八千的發票就是最佳典範啦.... 10/26 22:35
maniaque:說實在的,跟大家都無關,只有採購比較接近..... 10/26 22:36
maniaque:要是還不能劃到採購,那還真不知道要找誰,對吧?? 10/26 22:36
wands:物品實際使用單位 10/26 22:38
wands:捐贈人要抵稅吧? 10/26 22:39
maniaque:物品使用單位?? 誰知道呀,只知道每次採購都買爛貨而已... 10/26 22:40
maniaque:跟採購說中信要買A牌A款,採購就是給你買B牌B款...... 10/26 22:40
maniaque:對啦....兩款都是同價錢啦....使用單位怎辦?不都吞下去?? 10/26 22:41
maniaque:不然大絕"不爽不要用"就會從某採購嘴巴噴出來了...... 10/26 22:41
leyenda:m君 那是你家採購 我沒那麼無良... 10/26 22:48
leyenda:我的邏輯:不適用GPL就沒採購的事 10/26 22:49
leyenda:不過也謝謝m君的提議 下次就來開鑑價會議吧 10/26 22:50
leyenda:不過我應該會黑掉~~~ 10/26 22:51
tinjunsei:財產表示"不要讓我在上面寫價值就行 10/26 23:20
sneak: 不過我應該會黑掉~~~ https://noxiv.com 08/06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