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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njunsei ()》之銘言: : 小弟所在學校明年起要開始扣稅 : 請教一下承辦出納人員 : 關於薪資部分要怎麼辦理扣稅呢 : 是預先扣6趴下來放在公庫 : 然後免扣繳憑單登記所得註記薪水扣6趴"? : 然後再來是... : 第一次要辦這業務有點緊張~..orz 轉錄《財政部新聞稿》一則供參: 【南區國稅局已設置「軍教課稅專區」網頁,歡迎查詢】 (2011/10/14)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64691&ctNode=657&mp=1 南區國稅局表示,自101年起,現役軍人之薪餉暨托兒所、幼稚園、公私立國民 中小學之教職員薪資將恢復課稅,為增進國軍部隊等單位對所得稅扣繳及相關規定的 瞭解,特於網站首頁新增「軍教課稅專區」,請多加運用。   國稅局指出,雖然上揭軍教人員之薪資所得於102年5月申報101年綜合所得稅時才 須列入申報,但國軍部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幼稚園及托兒所自101年1月起給付上揭 軍教人員薪資,扣繳義務人即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及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之規定辦理扣繳。該局進一說明,另因取消職業、身分別免稅規定並自101年恢復薪資 課稅之軍教人員,於101年以後領取屬100年以前之薪資所得,除100年年終工作獎金及 考績獎金,應併入受領人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徵外,其餘如屬100年以前應按月給 付之薪資所得或於100年12月31日以前有結婚、生育、眷屬死亡或子女註冊及休假等事 實,而於101年以後領取之相關補助,仍可適用100年1月19日修正公布前所得稅法第4條 第1項第1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國稅局說明,軍教課稅專區除提供軍教薪資所得課稅與扣繳相關法令、書表及常見 問答Q&A等,並將陸續收錄財政部持續發布之相關函釋,讓軍教單位之扣繳義務人可隨 時取得最新法令。另為使軍教扣繳單位瞭解相關課稅規定,該局已陸續針對上揭扣繳 單位辦理扣繳作業講習及輔導事宜,如有任何需要服務之處,可撥免費服務專線 0800-000321或洽轄屬分局、稽徵所,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侯股長 06-2223111轉8040   彙總編號:10010-1202 ====================================== 南區國稅局網址:http://www.ntas.gov.tw/index.j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49.221 ※ 編輯: moft 來自: 123.193.49.221 (11/12 11:12)
tinjunsei:3q 11/12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