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cunary (devil red)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請問關於重定底價之規定
時間Tue Nov 29 15:17:13 2011
※ 引述《jodamboogoo (乖乖喔~^^~)》之銘言:
: 最近在招理一件標案時 遇到一個大問題
: 版上若有前輩有相關之經驗 還請不吝賜教
: 我要採購之物品 是屬於醫療用品
: 因為此產品若要在市面上販售 必須先經過國家檢驗
: 檢驗合格後有證號才可上市
: 本醫療用品因製作過程不同 可分成兩類產品 但都對同一種疾病有效
: 此兩類產品 我先稱之為A及B
: 本招標案預算金額超過100萬 達公告金額以上
: 因為本機關A及B都要採購 所以辦理分項採購
: A已完成招標出去
: 但B經過4次招標 都只有1家廠商來投標(市面上有5家廠商有資格來投標)
: 除第1次未達3家廠商而流標 其餘皆未達底價而廢標
: 本招標案對承辦人來沒比較沒差 因為A買不到 B一樣可以用
: 但對長官而言 可能為了執行率漂亮 希望能將A招標出去
: 有提議請承辦人簽請修改底價
: 而採購法又沒有明確訂定修改底價的規定
: 不知版上前輩是否有相關的經驗
: p.s.
: 1.目前最大問題是 都只有一家廠商來投標 是否會有圍標的嫌疑?
只有1家怎麼圍?
是綁吧
: 2.有聽過其他單位說 若要修改底價 應至少流標3次 每次有3家廠商
: 來投標 總共9張報價單做為依據 會比較保險
無此規定
我只聽說變更之底價不得高於前次減價之最低價
(如前次減價廠商已經減至n元 就不要把底價訂為n+1元)
並且要有正當理由
如匯率波動等
請參閱錯誤態樣
"其它單位"的說法 真的是"保險"的
總之 只看您夠不夠"勇敢"
: 3.廠商表示 A產品的成本比B產品高很多 他們目前的投標價已不敷成本
: 不可能再往下降
那...廢標總比硬決出去好
: 4.因其他政府單位也有辦理此醫療用品之採購 雖採購名稱有將A及B寫
: 進去 A及B皆可來投標 但廠商表示 決標物品皆是較便宜的B產品
: 因此當初本機關定A底價時 有參考其他單位的決標價 但他們的決標價
: 是較便宜的B產品的決標價 決標公告上無法明確的分辨出決標物品是A
: 或是B
這只好您自個去查證了~~
: 不好意思 寫得很複雜 有任何不清楚的 我會再為大家解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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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60.215
推 jodamboogoo:請問「錯誤態樣」是什麼意思呢?另想請教一下 若我簽 11/29 15:29
→ jodamboogoo:出去修改底價 審計有問題的時候 是同意變更底價的長官 11/29 15:29
→ jodamboogoo:責任比較大 還是寫簽的承辦人責任比較大呢?謝謝~~ 11/29 15:30
→ jodamboogoo:以及這是否有牽涉到違法的可能性嗎? 11/29 15:32
→ anden: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 11/29 16:47
→ anden:本案簽變更底價應不致違法吧!!看起來是承辦人員當初把B的決 11/29 16:50
→ anden:標價當成A的市價~導致一開使底價就偏低~ 11/29 16:51
→ einard666:底價是你要訂嗎 不然你只是簽請建議修訂應該還好吧 11/29 17:25
→ einard666:真要追究的話當然是決定底價的人責任大阿 11/29 17:27
→ anden:底價應該是首長參考預算書訂出來的~若首長殺很大~那首長 11/29 17:34
→ anden:的問題~若是一開始預算書就有誤~那就承辦人的問題~ 11/29 17:35
推 jackdawliu:底價應該是參考市場行情,廠商報價,預算書,三樣來定的 11/29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