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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問了一個案例 想請教一下大家的看法 有同事育嬰假明年(101)三月底會到期,因為到時候小孩滿三歲了 可是為現在又已經懷孕,且預產期是明年5月中 之後又會繼續再請育嬰假 為這個她的職務目前有請職代 如果回去上1個半月又再請育嬰假 單位人事上似乎有點麻煩 想請教一下中間這間隔1個半月 有可以不回來上班的理由或是有什麼假可以請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91.185
wands:請 "無薪事假" 12/01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