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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先進: 我於99年11月初任公職於鐵路局(公保,有國旅卡),當兵年資1年4個月已經買回 (退休年資)今年100年9月19日鐵路局離職,接著19號去台電報到(職員,保公保), 然後100年10月28日離職,28日接著去高普考報到,程序上都沒有中斷 最近漸漸熟悉環境後去請教人事相關問題,得知國旅卡部分我不用在辦了,明年國旅卡 檢核系統那裡自動會幫我更新單位;而今年考成是另考1個月,鐵路局發的,我也已經確認 匯到戶頭;台電任職的那一個月可以在拿到及格證書後自費100%買回退休年資 現在問題來了,因為台電的身分是公務員兼勞工身份,查了請假規則跟考績法後我還是一頭 霧水: 1.明年的特休我是算7天還是 7*(2/12)天? 2.台電的一個月可否併入休假年資? 3.我這樣的狀況102年1/1日後年資 算滿3年有特休14天嗎? 4.今年年終的算法 是現機關給我1.5個月*(2/12)然後鐵路局給我1.5*(9/12)嗎? 麻煩人事高手替我指點迷津,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64.83 ※ 編輯: joshju 來自: 114.36.64.83 (12/22 23:46)
jcll:年終全部新機關依12/1敘薪給 12/23 00:20
joshju:感謝~了解了 12/23 00:43
tr768600:借問:為何不是在新單位領考績獎金? 12/23 09:57
joshju:鐵路是資位制 現機關是簡薦委 不相通.. 12/23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