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ands:以當年服役役期(含折抵天數)認定休假年資 12/29 22:20
→ wands:以本例 服役役期 應為一年(含折抵天數) 12/29 22:21
→ northe1:說明二尾是說如依上開規定程序辦理查證後,"得"由服務機關 12/29 22:34
→ ezmantalk:我當初也是拿折抵役期書跟退休令辦的 12/29 22:34
→ northe1:依規定併計年資核給休假。 也就是說你必須先查證後符合上 12/29 22:34
→ northe1:述條件後,才"得"由服務機關依規定併計年資核給休假。用得 12/29 22:36
→ northe1:寫得很保守,如果很肯定的話,要用"應"吧! 我覺得您的公文 12/29 22:37
→ northe1:分析能力才要加強吧! 12/29 22:37
推 auditing: 要戰了!! 12/29 22:40
→ northe1:想太多,要睡覺了。 12/29 22:41
所以才說 northe1 您搞不清楚狀況呀....
要是寫應,那表示即使當事人不願意併計,機關也必須要做併計,就像你告訴機關
說你很愛國,自願當義工不領薪俸,機關還是會把薪水督到你嘴上.
至於您要吐到地上,還是送給別人,或拿去金錢豹賞大酒,就不是機關的事了.
若還是看不出來,那您"應"知道同職等的基礎訓在五年內不得重複參加,機關必須
主動砍掉,所以辦法用應.
但若曾參加低一考試等級的基礎訓,當事人就可以決定要不要參加,所以才
用得,機關不能強迫當事人不參加(至於暗黑的就令當別論了).
這個"得"的權力,本來就是保留在當事人手上,當事人不送件,機關不能主動給.
而那個得的具現,就是當事人提出請求,以及之後人事承辦人員的簽辦..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218.160.86.176 (12/29 23:05)
噓 cruising:我一直覺得m板友有時候您的措詞可以再修飾一下 12/30 19:48
→ cruising:我肯定您對於板上的付出 以及對於法令的了解透徹 12/30 19:49
→ cruising:但有時候即使您替人解答 卻還要冷言冷語個幾句 12/30 19:50
→ cruising:板上沒有人對您放炮不代表大家都贊同您的冷言冷語 12/30 19:51
1.敝人沒打算選立委獲總統,所以沒打算這麼虛偽,這麼愛PLP.
2.即使貴如馬娘娘,在 2008 年也沒有拿到全台灣
所有有資格投票的人的選票
3.這裡是 PTT ,不是賣石油的的 PTT ,也不是電影劇真善美.
and 也不是每個人都支持李敖李大師.....在下離李大師都還很遠.
4.敝人沒領 PTT 薪水...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218.160.86.176 (12/30 19:57)
→ cruising:以上只是我的一點心聲 我還是在這裡謝謝您對於此板的付出 12/30 19:52
那為了證明您的謝謝,就...捐個兩百萬給街友照顧團體,用實際行動證明一下吧.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218.160.86.176 (12/30 19:58)
推 Goodideamin:我最近才拿到買當兵年資繳費的單子....裡頭的年資~上 01/01 10:40
→ Goodideamin:訓的折抵役期也有算進去,給你參考。題外話:要繳7萬 01/01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