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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stmeme (justme)》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我於99年十月考上高普考進機關參與實務訓練 : 100年二月實務訓練合格 : 100年八月試用期結束合格實授 : 請問我101年的休假天數有幾天呢? : 我本來以為有七天 : 可剛剛進人事系統看才三天 : 詢問人事的意見是說 : 因為我從八月才合格實授 : 所以我今年只有三天假 : 有點疑惑 : 想請教了解的前輩 : 謝謝 我是100年7月考上報到的 我們人事是跟我說,我今年101年可以休3.5天 (今年待了六個月,不滿一年,按比例計算) 7x(6/12)=3.5 如果服務滿一年,從第二年起有休假7天 也就是說我102年就有7天假了 (報到就算到職了,跟訓練或試用沒有關係) 所以照這規則,原PO是99年開始待了3個月 100年的假是7x(3/12)=1.75=>2 (超過半日未滿一日 以一日計) 101年就有7天 後來我上網翻了一下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 起核給休假 發現它的用語有"得",是不是代表機關也可以不給休假的意思? 關於這點也想請高手們解惑一下 但是我們人事拿給我看的是[台北縣所屬機關學校公教員工請假給假一覽表]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起核給休假 用語就沒有"得"這個字了,也就是說不滿一年的人,次年還是一定有休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2.151.130 ※ 編輯: tktk1212 來自: 163.32.151.130 (01/02 13:20)
stoxin:休假規定是全部公務員一體適用 不因機關而異 01/06 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