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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cunary (devil red)》之銘言: : 本機關是教育部所屬國立學校 : 應該算教育部的次一級 也就是3級 : 我們文書組的見解是 : 發文給教育部 因為式直屬上級 →稱鈞部 : (這部分我們有共識) : 發文給經濟部、內政部... 算平行機關 →稱貴部 : 發文給經建會、國科會... 算平行機關 →稱貴會 : (我印象中非直屬上級應該稱大部或大會) : 發文給國稅局、內政部營建署... 還是平行機關 。→稱貴局、貴署 : (這部分我們也有共識) : 但是經濟部、國科會&教育部不都是中央2級機關嗎?? : 怎麼發教育部是上行文 發經濟部、國科會卻變成平行!? : 照這個邏輯 我的叔叔伯伯也算我的平輩囉~~ : 想請教大家 : 到底是我公文沒學好 還是我們文書組的見解很特別?? : 謝謝 請參見文書處理手冊 十八、公文用語規定如下: (三) 直接稱謂用語: 1、 有隸屬關係之機關:上級對下級稱「貴」;下級對上級稱「鈞」;自稱「本」。 2、 對無隸屬關係之機關:上級稱「大」;平行稱「貴」;自稱「本」。 3、 對機關首長間:上級對下級稱「貴」;自稱「本」;下級對上級稱「鈞長」,自稱 「本」。 4、 機關(或首長)對屬員稱「臺端」。 5、 機關對人民稱「先生」、「女士」或通稱「君」、「臺端」;對團體稱「貴」,自 稱「本」。 6、 行文數機關或單位時,如於文內同時提及,可通稱為「貴機關」或「貴單位」。 (四) 間接稱謂用語: 1、 對機關、團體稱「全銜」或「簡銜」,如一再提及,必要時得稱「該」;對職員稱 「職稱」。 2、 對個人一律稱「先生」「女士」或「君」。 大大服務的國立學校應該還不至於代辦代發部稿吧?不知如何能夠跟經濟部、 國科會算平行機關?只能說現代人對於稱謂用語比較不嚴謹,就以"貴"代"大" 了,相沿成習而已。早年行政院連"依"、"依據"、"根據"都有使用區分,可以 一看就知上下隸屬關係。 -- 一叫大喬二小喬三寸金蓮四吋腰買了五六七盒粉妝成八九十分嬌 十九月亮八分圓七個翰林六個還五更四點雞三叫二喬與我一床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10.186
leise:想知道依 依據 根據的使用區分 謝謝 02/20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