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pm:緩起訴本身就是個有罪認定了,只是暫時不予起訴而已 03/14 21:53
→ opm:當民眾以有問題的資料申請某些東西,那些資料被司法單位認定為 03/14 21:56
→ opm:不實,整個申請的行為被定位成詐欺,使公務員為登載不實... 03/14 21:57
→ opm:下面就扯到發出去的東西要不要追回了...-.- 03/14 21:57
→ opm:都沒事的可能是不起訴處分,但是不起訴處分也有可能是有罪認定 03/14 21:58
→ opm:掛個微罪不舉...-.-要看內容... 03/14 21:58
→ foone:樓上,緩起訴不等於有罪,緩起訴充其量不過是檢察官心證 03/14 22:02
→ foone:有沒有罪是法院說的 03/14 22:03
→ opm:緩起訴是一種合意的東西,檢察官認為有罪,被告不承認有罪,弄不 03/14 22:34
→ opm:出緩起訴的,要被告認罪才有那玩意,至於後來要不要翻案再說... 03/14 22:35
→ opm:訴訟很麻煩,最近才看到一件再審上訴判決,撤銷原判,被告從有罪 03/14 22:37
→ opm:變無罪,一切從當初一個登記錯誤開始,官司打了一兩年 ... 03/14 22:40
推 chevylove:被告常常也是因為怕訴累被逼合意的.. 03/14 22:48
→ chevylove:民眾不懂程序,檢察官怕麻煩...又可以滿足被告 03/14 22:49
→ chevylove:多好用阿 03/14 22:49
→ chevylove: 滿足告訴人 03/14 22:49
→ opm:事實真相我不清楚,我只是在想怎麼簽才安全,不會鬧到自己變被告 03/14 23:08
→ foone:樓上,不管你要稱緩起訴如何,法律上他就是沒罪,除非明文 03/15 01:32
→ foone:不然不能以其緩起訴作為「有罪」解釋而適用相關規定 03/15 01:33
→ foone:更何況緩起訴又不是認罪協商,不以被告認罪為要件 03/15 01:33
→ opm:被告不認罪哪來的緩起訴?法律許可的"刑度"之內,檢察官認可,原 03/15 19:53
→ opm:告跟被害人至少要沒意見,被告同意,這個緩起訴才出的來,雖然不 03/15 19:54
→ opm:算定案,有可能再被起訴,緩"起訴",能起訴的就包括被告跟犯罪事 03/15 19:56
→ opm:實都確認了,才能緩,不認罪,檢察官認為犯罪事實確鑿就起訴了 03/15 19:57
→ opm:算刑度不大,態度良好犯人的後門吧,緩起訴252-2三四款都能當執 03/15 20:00
→ opm:行名義了,還沒罪...-.-只是讓被告有機會不用上法院面對刑罰 03/15 20:01
→ opm:犯罪嫌疑不足,只能做不起訴...沒有緩起訴這回事... 03/15 20:05
→ opm:而被檢察官認定有罪,跟被起訴判決是有關係,但是要看狀況,,, 03/15 20:07
→ opm:緩起訴有的還要繳上百萬給國庫哩,沒同意認罪誰那麼開心去繳? 03/15 20:08
→ opm:上面條號寫錯253-2檢察官命被告遵守事項"應得"被告之"同意" 03/15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