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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單位公告應該都是 先用印, 再彩色掃描後變成函的附件,用電子交換, 這樣公文和公告會一起發出去。 既然公告可以, 那為什麼核完章的附件,比如說調查表。 大家都要用紙本給對方, 而不是用掃描後用電子交換,核章的那一份歸檔? 另外掃描如果用黑白或是彩色?會有效力的差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216.176
proletariat:如果是要求送原本過去的話,就不宜電子交換,可能是擔心 04/30 21:00
proletariat:原本以外的文件有變造的危險吧? 04/30 21:01
alaclasia:就算是網路列印的謄本也算影本...掃描檔亦同.. 04/30 21:13
所以有核章的公文就一定要用紙本發文就是了。是這樣嗎??? ※ 編輯: iivvine 來自: 125.231.217.190 (04/30 21:30)
alaclasia:前幾天民眾還問分管契約書能不能彩色影印不用核章... 04/30 23:11
alaclasia:你覺得可以嗎? 04/30 23:11
iivvine:給民眾的一定要跑紙本沒錯,因為他沒有電子交換的選項XD 05/01 07:48
iivvine:那如果只是機關間的調查表,如果只是要存檔而已的附件呢? 05/01 07:49
newimpotence:有些機關莫名的要求一定要核章"正本" 05/01 14:51
efreetia:用電子檔啊,如果發給各機關學校用紙本的話你不就印到起 05/01 18:20
efreetia:笑.... 05/01 18:20
efreetia:光學校就幾百間了耶.... 05/01 18:21
efreetia:呃 抱歉更正一下,回來的調查表一般都是紙本 05/01 18:21
efreetia:沒看到內文XD 05/01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