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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關務人員若委任五職等 且已具有報考關務升官等考試資格時 可否報考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例如︰當初以關務四等化學工程任職 N年後委五並符合簡章內之規定 (具有法定任用資格現任委任或委派第五職等人員滿三年,已敘委 任第五職等本俸最高級。) 是否得以報考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化學工程」? (是否得以不報考「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而改報名「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35.106
maniaque:可~~~ 不過關務是自己人自己玩,比外面簡單吧....:D 05/03 22:13
jcll:不過比例應該一樣吧?! 05/03 22:31
maniaque:就看33% 以外的砲灰組成是怎樣的吧...... ^_^ 05/03 22:59
感謝 maniaque大的解釋 想再請教一下 以往會審尚未分家時,考上「普考會審」者 分家後未來得以參加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由「薦任-會計」及「薦任-審計」挑選任一種應試 那,若是以關務四等「關稅會統」身份來說 未來所參加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是否亦比照前述,由「薦任-會計」及「薦任-統計」挑選任一種應試? 謝謝!! ※ 編輯: maersksea 來自: 111.254.35.106 (05/03 23:07)
maniaque:理論上應該是還是給選吧...建議問考選部做確認 05/03 23:11
maersksea:謝謝你!! 05/03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