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依憲法第二十條規定 人民享有憲法保障人民之權利 有依法律應考試之權 依中華民國中央法規標準法之立法精神 法律競合時應以憲法具優位性 現行公務員依憲法行使人民之權利 雖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另有規定 但 主管機關沒有不予准假之理由 -- 吞舟之魚不游支流 鴻鵠高飛不集污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5.65.181
PiPiHung:如果是請事假沒有不准的理由,但請公假就有裁量權。 07/17 10:14
wands:如果長官堅不准假 那又何解?? 人事可以代為准假嗎 07/17 11:27
PiPiHung: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向保訓會提複審。真的要鬧大的話。 07/17 11:39
opm:想太多,弄個業務需要就擋回來了,再審也只會更黑吧...-.- 07/17 16:30
Georgeliu:但是早就為了請假而黑掉了,再黑也沒差了吧 07/17 17:50
dmnkit:基本權與黑掉與否是兩碼子事~ 07/17 19:58
opm:最好是遠洋航程中,船員也能要求請假去考公務人員考試,憲法很大 07/17 20:19
ertip:法官又不是阿呆 出遠洋還可以嘴砲一下 休1~2天是啥天大的事 07/17 21:21
ertip:急迫到1 2天都挪不出來 那上次放612大水不是業務全倒 = = 07/17 21:22
opm:那要試的就去試吧,看法官同不同意單位主管對所屬參加公務人員 07/17 21:36
opm:考試有無准駁權力,如果高普考都參加,官司打輸的話,三天曠職 07/17 21:37
WINKAO:若主管沒有決定"是否准假"的權力 那假單就不用設計這道關卡 07/17 22:02
WINKAO:直接去人事那邊登記一下不就好了? 07/17 22:02
smilelover:推樓上 07/17 22:03
PiPiHung:我上面的推文說錯了,更正一下應該是向保訓會提"申訴" 07/17 22:23
PiPiHung:申訴的點應該不在長官有沒有準假權,而是裁量是否合理 07/17 22:24
PiPiHung:如果是公假應該蠻容易輸的...休假事假還比較有成功的可能 07/17 22:27
PiPiHung:另憲法的應試權是指不能任意限制考試資格,不能無限上綱 07/17 22:38
chungist:無聊!! 07/17 23:43
owenx:搬憲法來咧...你是還沒考上才說得出這種謬論吧? 07/18 12:52
Snoopy1111:憲法沒念好 那只是指國家不能拒絕你報考 07/19 14:56
MexLisa:真的不行就不要請公假不就好了 為了這個不去考 有必要嗎 07/20 19:13
MexLisa:就直接請事假了啊 請不了公假又如何 老實說如果你考得上 07/20 19:13
MexLisa:曠職被記過 又如何 07/20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