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ebear:要快就自己持會了,我辦購案幾乎都自己跑~ 07/21 14:29
噓 heavenmusic:有權無責,審核最大?退件理由真的夠重要嗎? 07/21 14:50
→ heavenmusic:有違規定就請寫死陳上去。行政效率都被玩垮了,罪名卻 07/21 14:51
→ heavenmusic:是業務單位在擔。 07/21 14:51
噓 heavenmusic:101年高考作文題目中的衡情酌理不應只是面對民眾而已 07/21 14:54
→ heavenmusic:公部門同仁間共事卻是顛倒了樣。 07/21 14:55
推 heavenmusic:從嚴審核的變成裝糊塗輕輕放過?請問是弊案還是違法? 07/21 14:58
推 xxxxcat:有違規定就請寫死陳上去? 這樣漏相關文件的也可以照辦嗎? 07/21 16:22
推 heavenmusic:漏相關文件請業務課馬上補就好,不是重點的就簽註請業 07/21 16:30
→ heavenmusic:務課事後自行補齊。做事要變通,依前輩做事方法依樣 07/21 16:32
→ heavenmusic:畫葫蘆,卻不知原理跟改良,只會讓自己喪失競爭力跟托 07/21 16:34
→ heavenmusic:垮行政效率。變成國家機器裡忘了上油而生鏽的阻力螺絲 07/21 16:36
推 cowfire:互相站在別人的立場思考,就沒有所謂痛恨的問題! 07/21 17:18
→ opm:有會辦到人家的,當然也有受會的,我通常效率都很低落... 07/21 17:30
→ opm:沒有痛恨,只是常常很無奈,有時一會就幾個月去了,前面的簽先走 07/21 17:31
→ opm:函查,交查,確認處分再會,也不要以為公文速度快,民眾就高興... 07/21 17:35
→ opm:搞不好他們正忙著脫產,訴追錢能弄一半回來應該就很謝天謝地了? 07/21 17:36
推 princetamaki:還好我會辦4小時內一定送出= = 但我實在受不了嚴以律 07/21 22:54
→ princetamaki:己 寬以待人這種作法...(嘆) 07/21 22:55
推 phoochen:上面提到,有違法就直接寫上去,但我必須說 我有遇過有的 07/21 23:25
→ phoochen:業務單位,你給他寫意見,他看到後就打電話來XX你,因為 07/21 23:25
→ phoochen:他會被長官叫去,所以就覺得很不爽,幹嘛不先跟他說 07/21 23:26
→ phoochen:所以其實大家都有大家的難處 07/21 23:26
→ ertip:很多會簽其實也是形式上的 會簽單位連意見都用章刻好的 = = 07/22 01:26
→ ertip:拖到2~3天實在沒啥意思 會3個單位就快2禮拜了 囧 07/22 01:27
→ princetamaki:同意樓上= = 我3個單位會了快一個月都沒回來 07/22 14:01
→ opm:我是不會那樣苛求會辦快,因為我會出去有一堆都要另為處分,常常 07/22 15:23
→ opm:還有原處分要撤,舊檔要調就很累了,重新計算要收回多少錢作成處 07/22 15:24
→ opm:分也耗時間,不過有次拖太久被抓去寫報告了...-.- 07/22 15:25
推 rses99:推h大,總部單位內...一點都不衡情,硬著幹。 07/22 20:10
→ MexLisa:那如果你急件會辦人家哩 站在別人立場想一想吧 07/23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