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974826 (照)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新聞]日頭赤炎炎 來吃公家飯
時間Sun Aug 5 08:35:08 2012
M型化社會的上層不會是薪水階級,不是薪水多個一萬 兩萬就是上層
那些掌握政經資源的才是上層。
你的兩個論點:
1.跟長官打好關係,年年考績甲等
2.固定淘汰不適任人員,提升台灣競爭力
我來請教您,固定淘汰就不會出現跟長官關係好年年甲等的情形?
長官不會年年淘汰跟長官關係不好的人?
固定淘汰不是放棄選舉考量,相反的他是道地的選舉考量
台灣的公務機關領導人是選舉出來的,他們的權力是靠政治分配
而行政機關講求中立性,不隨政黨更迭左右
要維持中立一定要有法定事由來處理考績問題,才不會流於恣意化
任何一種制度都會存在利弊,最終止能兩害相權取其輕
固定考績只會造成你的論點 1 更加惡化
想像一下,國家宣稱為了超英趕美,每年消滅固定比例的人民
決定權在高官手中,你認為那些被消滅的真的是不應該存在的人民?
這樣的制度不會造成權力的濫用?
甚至以失業的例子,難道也可以說失業的人就是淘汰的輸家
那政府也不用照顧他們?
你會說人民被強迫繳稅,買他們覺得不值的服務
問題是很多服務跟商業行為不一樣,靠交易行為根本撐不起來
以戶政為例,申請人的規費,有可能撐起整個戶政嗎
實際上很多服務根本已經超乎規費收入了,只是國家透過整體稅收去彌補匀支
而國家包山包海,從早期法治國到福利國,現在人民那件事不是先怪政府沒做
企業可不需要負擔自己業務外的問題,甚至無利可圖時就把特定業務收掉。
國家能這樣嗎?
至於推文那位說用比貪污更多的人事費去防範貪污,先不談你的數據從何而來
我也很好奇全國的貪污金額,包括犯罪黑數你都知道?
立法時確實有不考慮管制成本與目的平衡情形存在,問題是民眾願意接受
因管制成本過高而放棄偵察追訴嗎?
講白話一點,以後是不是每個類型刑事犯罪要定一個價碼
當發現國家支出超過這個價碼,國家就停止這樣的調查或追訴
比方講強盜平均成本抓50萬,如果偵察的支出要超過就結案了
除非人民能接受這樣的設計。
犯罪發生後的蒐證往往要更多的人力去發現真實
就算你沒有當過檢警調,多看看新聞甚至是電影都會有有個粗淺的概念
為了偵察犯罪,國家往往要支出相當的代價,如果人民不願意支出
是不是就停止這樣的行為,不過日後就不要哀說正義不彰。
正義是要付出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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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martlin2001:廉政署只會辦活動,也沒抓到什麼弊案 08/05 08:46
推 igiban:跟豬油時報認真你就輸了 08/05 11:21
推 stopbucks:漏洞百出的考績法 08/05 13:39
→ naemoe:也就是說論點1和2本身就是矛盾,那根本是自打嘴巴是吧 08/05 13:52
→ bluejackwu:經濟不好應該要問Ma才對!記者都不專業!哪間大學畢業的? 08/06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