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yenda ( rito de pasion )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推工作的單位
時間Sat Sep 1 16:46:01 2012
上級機關來文說了一些日後要辦理的事項
甲單位收文後 簽會相關單位乙、丙
兩者均表示奉核後據以辦理
簽核完畢後
甲單位自己寫了另外一個版本
說上級機關來文交辦的這些事情
均由乙、丙單位主政 免會甲單位
然後由甲單位主管決行發文週知 (僅副知乙單位 丙單位連副知都沒有)
我是那個連被副知一聲都沒有的丙單位
我們之前沒有寫會簽意見是對上級機關來文的內容沒有意見
不是授權甲單位篡改
這個邏輯應該沒錯吧??
且如果甲單位認為那些事情跟他沒關係
那麼甲單位根本不應該主簽
收文的時候就應該丟出來
再說以來文字號看 上級機關的承辦單位根本就是甲單位的對口
以我來看是甲單位應該要主政的業務無誤
目前甲單位態度很強硬
說他們有很多很多鳥事要處理 不想再接新工作
可是哪個單位不是這樣 這不是理由吧
(OS: 我這裡也有很多你們製造出來的鳥事要處理)
想請教
甲單位文已經發出去了
我們可以如法炮製也發一個文說甲單位之前那個文無效嗎??
有沒有其他方法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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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22.35
推 wands:請大老闆協調吧 內部單位互相發文 也不是解決的辦法 09/01 17:04
→ wands:只會製造一堆垃圾公文 浪費紙漿罷了 09/01 17:05
→ kilva:發文週知是怎樣呢?發文給你們機關內的各單位?然後乙和丙不 09/01 17:58
→ kilva:是收到本文,而是乙只收到副本,丙連收到都沒有?不懂。 09/01 17:59
→ kilva: 正本 09/01 17:59
→ opm:看不懂,這個文到底是發給誰?甲乙丙如果是同一個大單位的內部 09/01 20:46
→ monster:他又沒發文給你們,就裝不知道就好了,收到對方轄管業務的 09/02 01:12
→ monster:公文,照樣寫移文單過去,最多到時候再上簽請大老闆當裁判 09/02 01:14
→ opm:甲乙丙三單位如果有共同上級,那簽的奉核也是共同上級吧?乙丙單 09/02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