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上級機關來文說了一些日後要辦理的事項 甲單位收文後 簽會相關單位乙、丙 兩者均表示奉核後據以辦理 簽核完畢後 甲單位自己寫了另外一個版本 說上級機關來文交辦的這些事情 均由乙、丙單位主政 免會甲單位 然後由甲單位主管決行發文週知 (僅副知乙單位 丙單位連副知都沒有) 我是那個連被副知一聲都沒有的丙單位 我們之前沒有寫會簽意見是對上級機關來文的內容沒有意見 不是授權甲單位篡改 這個邏輯應該沒錯吧?? 且如果甲單位認為那些事情跟他沒關係 那麼甲單位根本不應該主簽 收文的時候就應該丟出來 再說以來文字號看 上級機關的承辦單位根本就是甲單位的對口 以我來看是甲單位應該要主政的業務無誤 目前甲單位態度很強硬 說他們有很多很多鳥事要處理 不想再接新工作 可是哪個單位不是這樣 這不是理由吧 (OS: 我這裡也有很多你們製造出來的鳥事要處理) 想請教 甲單位文已經發出去了 我們可以如法炮製也發一個文說甲單位之前那個文無效嗎?? 有沒有其他方法反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22.35
wands:請大老闆協調吧 內部單位互相發文 也不是解決的辦法 09/01 17:04
wands:只會製造一堆垃圾公文 浪費紙漿罷了 09/01 17:05
kilva:發文週知是怎樣呢?發文給你們機關內的各單位?然後乙和丙不 09/01 17:58
kilva:是收到本文,而是乙只收到副本,丙連收到都沒有?不懂。 09/01 17:59
kilva: 正本 09/01 17:59
opm:看不懂,這個文到底是發給誰?甲乙丙如果是同一個大單位的內部 09/01 20:46
monster:他又沒發文給你們,就裝不知道就好了,收到對方轄管業務的 09/02 01:12
monster:公文,照樣寫移文單過去,最多到時候再上簽請大老闆當裁判 09/02 01:14
opm:甲乙丙三單位如果有共同上級,那簽的奉核也是共同上級吧?乙丙單 09/02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