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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rolanc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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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益] 難以下筆
時間
Tue Sep 4 15:10:12 2012
本府某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甲機關之代表為當然委員, 但甲機關所推派之代表乙卻因故而(推測)無法繼續勝任委員權責時, 請問該如何四平八穩的發文請甲機關改派代表呢? 註:甲機關為府外平行機關(中央單位), 乙又是因涉某些事將被上開委員會解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236.108
推
jackdawliu
:解聘是甲機關跟乙的事,委員會是你們跟甲機關的事
09/04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