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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 晚輩有幸考取99年普考和地特三等,不過當時因為在唸研究所就用研所就讀中的理由 辦理保留,而很幸運的在隔年又考取100年高考,因經濟因素決定暫時辦理休學 去機關報到並且已經受完訓取得合格實授的資格 那請問我之前考取的地特三等和普考的錄取資格是否依然保留呢?? (因為我研究所目前是休學中,預計可以再讀兩年) 先謝過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112.32
phyfeynman:99年8月9日起就不得以休學事由申請保留 09/21 17:59
ptzn:晚輩...XD 09/21 20:08
請教一樓: 我是先辦保留再申請休學的,未來仍不排除復學 這樣情形下應該沒有牴觸用休學是由辦理保留的問題吧?? ※ 編輯: skempton1953 來自: 123.205.112.32 (09/21 20:11)
phyfeynman:當初因就讀研究所而無法分發的事由已經不存在了不是嗎 09/21 22:13
phyfeynman:休學時就不符當初無法分發的事由了吧 09/21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