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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 業務單位擅自抽掉會辦單位寫的會辦意見單 然後假裝沒事換個稿面重新送 這樣是否有罰則? 各位的機關對於這種狀況有無處理的先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27.166
JenBank:就主辦單位自己擔而已啊 會辦寫一堆風馬牛不相干的 09/23 16:03
JenBank:不想管那些有的沒的事 就直接簽結了 09/23 16:05
ezmantalk:自已簽的東西要留底 最後又是影本調出來責任業務單位扛 09/23 17:16
opm:重送就還是原來的意見吧?沒有會的話,受會單位也不負責任不是? 09/23 19:10
yicheng0512:不就權責自負,有什好罰的 09/23 21:46
yicheng0512:你應把重送原因說清楚些,這樣大家才好給意見 09/23 21:48
yicheng0512:承辦人只是*擬稿人*你這問題應問長官而非網友 09/23 21:50
chris211:業務單位不想被寫意見就是抽回去重做啊,有啥問題 09/24 00:21
chris211:你要是簽意見的自己本來就該留底 =.= 09/24 00:23
POSDCORB:我遇過原簽重簽,會辦意見單留原來的沒重新會,很氣人 09/25 21:22
POSDCORB:首長批准才知道承辦居然重簽…重簽會辦意見根本不會一樣 09/25 21:23
POSDCORB:不過他日期押新日期,造成會辦日期反而在前,真是天兵 09/25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