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efriend (澎湖猴子)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綁約期限內可以離開的方法
時間Wed Oct 10 21:45:27 2012
※ 引述《vn503258 (待業中的遊民)》之銘言:
: 基本上就我所知要離開機關大概有下列幾種方法:
: 1. 考試:眾所周知這是最快也最多人用的。
: 2. 辭職:離開是離開了,但是損失慘重!!
: 3. 商調:有綁約問題,地特3年4個月後方能於地區"內"請調,
: 6年4個月後始恢復自由之身(全台灣任你調)。
: 4. 黑到發亮:就像當兵不怕禁假等於無敵一樣,出個幾次大包,
: 主官怕了你就會把你調到別的業務單位,
: 但是這招沒幾個人敢做就是了,除非天生的天兵= =
: 5. 借調:這一點應該是最符合原PO所想要問的,
: 前提是原PO有非常強大的靠山或者非常充分的資金,
: 借調並無綁約問題,因為你只是被"借"去別單位幫忙,
小弟也是地特的
也是才在機關待六個月
考試離開沒時間念書下是一定考不上
離職(有在考慮)損失真是很慘重
商調借調沒那背景
黑到發亮有大餅跟記過伺候也滿可怕的
想說避開我們家老大(老大太難搞了)
等老大退了再回來(我們家老大惡勢力不小,其他單位應該也不敢收)
目前想到的方法只有留職停薪
留職停薪期間繼續拼高考
這樣就算沒考上損失也不致於太大
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 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留職停薪:
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各機關不得拒絕外,其餘各款
由各機關考量業務狀況依權責辦理:
一、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者,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
二、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者。
小弟目前沒有女朋友
要以養育子女來避開老大實在太難了
不知道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這條路有機會嗎
我爸現在才64歲還可以走路沒啥大病......
還是各位有更好的方法呢~感謝大家的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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