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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們大家好 小妹今年普考人事行政有幸上榜 分發結果在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某分局人事室 去看了分局網頁 人事室配置主要如下: 人員配置:主任1人、警員3人 組織編制:五個分所、交通小隊、警備隊 因為對人事有很大的興趣 故選填報考人事行政 但發現志願填完後 對於之前在修讀的法條 主要是針對官職併立制的法規 如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考績法等 似乎都是針對官職等併立制的法規 而警察機關  是官職分立制 之前修讀的法條似乎稍嫌不夠 因此想再多修讀相關法條 以讓自己對業務更加熟悉 想請教前輩們兩個問題,懇請前輩賜教 一、 除了再修讀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還有哪些法條是實務上需要加以研讀的呢? 二、 參考了其他分局的人員配置 有人事助理員的職務 如分發報到後,是否小妹為此職務呢? 如果是,小妹分發的單位就只有我一個人事助理員 其他人員為主任及警員 如果有業務上的問題 請教他們即可嗎? 還是可以請教其他分局的人事助理員呢? 上述問題,謝謝各位前輩撥冗看完,也謝謝前輩的指導^^ BY 一個緊張的人事小菜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5.254.3 ※ 編輯: dora6142 來自: 119.15.254.3 (10/16 14:09) ※ 編輯: dora6142 來自: 119.15.254.3 (10/16 14:11) ※ 編輯: dora6142 來自: 119.15.254.3 (10/16 14:13)
marxs:上班第一天就知道了 網路多問無益 10/16 15:19
rl1024:業務就要看到那裡的情形 但是官職分立制的法規的確要懂 10/16 17:35
kkiie:組織編制寫好玩的,到時候你就會發現很多「編制外」的人 10/16 21:13
smilelover:推1樓 10/17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