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ster (宅嬤)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Fw: [新聞] 空姐賺保養品差價被解僱 華航敗訴
時間Tue Oct 30 13:18:28 2012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GZs5XGb ]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空姐賺保養品差價被解僱 華航敗訴
時間: Tue Oct 30 13:10:42 2012
http://ppt.cc/dtGt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新聞] 空姐賺保養品差價被解僱 華航敗訴
〔記者楊國文、蔡偉祺/台北報導〕華航郭姓空姐被發現在飛機上兩度
以原價賣保養品給
乘客,卻以員工九折價報帳以賺取差價,遭華航以「圖利自己情節重大」為由解僱,最高
法院認定,郭姓空姐
只賺了四百四十八元,華航直接將她解僱,違反比例原則,判決華航
敗訴定讞。
為四百多元丟工作 違比例原則
最高法院判決雙方仍有雇傭關係,
華航應讓郭女復職,並按月支付四萬九千多元薪資直到
她復職日為止,估計逾百萬元。華航表示收到判決結果後,才能決定後續因應方式,但會
尊重司法判決結果。
郭姓空姐八十七年底就受僱華航,被查出前年五月、十月間出售免稅商品時,以全額售價
賣美白精華液等保養品給乘客,卻以九折價格報繳,兩次行為各賺取兩百五十元、一百九
十八元共四百四十八元。
華航人評會前年十一月底,以郭女假借職務之便,圖自己利益情節重大為由,依違反勞基
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情節重大」規定將郭女解僱。
郭女指是一時失察,以九折價報錯帳,非賺取差價,
華航可以將她記警告、記過等處分,
最後卻直接將她解僱,並不合法,訴請法院判決雙方尚有勞動契約,應讓她復職,且直到
復職前,華航應按月支付她四萬九千多元薪資。
最高法院認為郭女賣出免稅品後,未確實把打折後的收據交給乘客,讓乘客無法發現金額
不符,確屬利用職務之便賺差價,但因金額不高,不足以認為是違規情節重大。
2.新聞連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30/today-life14.htm?Slots=Life
3.備註:
--
預計劣文將由 0 篇變為 10 篇,確定嗎[y/N]?
y
我願意遵守站方規定,組規,以及板規[Y/n]?
n
我願意尊重與不歧視族群,不鬧板,尊重各板主權力[Y/n]?
n
我願意謹慎發表有意義言論,不謾罵攻擊,不跨板廣告[Y/n]?
n
◆ 恭喜您已成功增加十篇劣文 (由 0 變為 10 篇) [按任意鍵繼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51.81
推 qscxz:她應該是沒把到機長或是有錢人 才需要這樣(誤) 10/30 13:12
→ kent:在頭等艙現場保養嗎 10/30 13:12
→ lats:很多公司會取消員工價都是這種人害的 10/30 13:15
→ l2l:不過這種員工留不得 10/30 13:15
→ shamanlin:會做這種事情的員工,敢留才有鬼 10/30 13:15
推 kimgordon:聽哥哥一句話 "空姐卸妝後" 10/30 13:15
→ ev331:為什麼留不得 10/30 13:16
→ inking:以空服員的薪資,這錢有點小 10/30 13:1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onster (163.29.133.67), 時間: 10/30/2012 13:18:28
→ monster:如果是公務員,因工作之便,賺價差448元,會發生什麼事情? 10/30 13:20
→ lovelyshu:先送你吃個丙,然後再以貪瀆移送啊~ 10/30 14:12
推 misson:後台夠硬怎麼會吃餅?XD~ 搓一搓當作沒發生過而已... 10/30 14:39
→ einard666:之前有案例是差旅費浮報幾百 貪污治罪條例 吃餅還算好勒 10/30 15:15
→ R3210:這篇和公務員版的關聯在哪?? 10/30 17:39
推 maniaque:很簡單呀,若公務員這樣做,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1項5款 10/30 19:59
→ maniaque:多重??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已.....:P 10/30 19:59
→ maniaque:不過好像用不著這條吧.....用第五條好像比較合適... 10/30 20:00
→ maniaque:貪污治罪條例又不存在比例原則.......貪小頂多用12條減 10/30 20:00
→ maniaque:不過僅限五萬,超過五萬就是十年了..... 10/30 20:01
→ KeilaC:這跟這版有啥關係? 02/26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