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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國旅卡Q&A說: Q.4.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得否刷卡請領補助?(Q.02.02.) 自98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休假期間如具1筆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 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均得按各筆刷卡金額 加倍或核實補助。如休假日未具任何旅行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相連假 日之刷卡消費則無法併入補助範圍。 實例: 星期五下午請假,星期一早上請假。星期五刷高鐵去外縣市, 星期六買衣服(特約店)、星期日買腳踏車(特約店),星期日搭高鐵回來。 上述每筆錢都符合國旅卡申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255.121
maniaque:禮拜五或禮拜一,請任選一天刷"呂素or旅行葉" 11/23 17:26
maniaque:不然只有禮拜一跟禮拜五休假的刷卡可以計入 11/23 17:27
maniaque:交通比較特殊,交通可以延伸到前後一天.... 11/23 17:27
maniaque:但看起來本案無關此種... 11/23 17:27
Tywang:只請半天例如上午,隔天之交通費已經不行核發 11/23 17:56
Tywang:函中之交通費是否包含加油又看不出來 11/23 17:57
tcod:只有星期五那筆可核銷 11/23 18:42
newspikachu:我早上休假去臺北花園大酒店刷麵包,明後天就能繼續刷 11/23 18:54
newspikachu:對了我是休一整天,如果只休早上應該是不行的 11/23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