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RDINAND (Missing You)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書記官選填志願
時間Sun Dec 2 07:23:18 2012
※ 引述《around0423 (名為楊過的紳士)》之銘言:
: 各位學長姐好
: 小弟的朋友有兩個問題想借原標題請益板上的學長姐們
: 希望各位學長姐能夠幫忙提供寶貴意見,謝謝 :)
: 1. 小弟的朋友家住高雄,他想詢問的是
: 如果有機會申請到 最高法院 的話
: 是否該捨棄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往北部發展?
你想問的是自願序的問題吧 填到就是填到了 沒有什麼捨棄不捨棄的問題
高分院還是以紀錄事務為主 最高院不開庭 大概就是行政工作了
發展?? 他是還要往上考嗎?? 那也只能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內部升遷的話 除了參加考試.訓練沒別法了
但是升官等考要再等幾年才會有資格
如果沒有考試.訓練及格 永遠就是三等書記官(非三等考試之三等書記官)
就我的認知二等書記官以上才能擔任主管職務
: 2. 另外想請問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與 智慧財產法院
: 這兩個單位各位學長姐推不推薦?
: 以上,煩請各位學長姐能夠提供寶貴意見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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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1.10.71.198
→ edwardyyy:我記得有三等書記官擔任主管職 不過聽說他背後是有山的 12/02 10:14
→ FERDINAND:我們都說那是黑牌的 12/02 10:28
→ around0423:謝謝前輩的回應 沒錯朋友他就是考慮自願序的問題 12/02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