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onez (狂人)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與原住民相關問題
時間Mon Dec 3 23:17:22 2012
請問於原住民地區辦理之未達公告金額採購
依照"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須公開取得3家報價單
又第4條第1項經簽准後,未達3家可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那請問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仍然適用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嗎?
例如,第一次投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
有2家投標,1家原住民,1家非原住民
而經奉准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時可不受3家限制
但是必須優先決標給原住民,或2家都可為決標對象?
感謝各位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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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1.135.55
推 casualk:個人認為仍應適用優先決標給原住民 12/04 04:58
→ pihan:要不要請示工程會? 12/04 19:04
→ fuson:優先決標給原住民 12/04 19:20
→ otis000:應該還是優先給原住民阿 不然你第二次再招標時不也一樣 12/04 19:55
推 ouyiwen:第一次開標分階段開標,原住民廠商優先。 12/05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