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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自己課室在寫公文時, 如果有相關到隔壁課的業務, 公文中我們都會寫請洽本機關XX課, 可是隔壁課來了個借調人員, 在有我們相關業務或有問題時, 總是在公文後頭直接寫請洽本機關承辦人員XXX(指名道姓), 我不知道公文有沒有限制如此寫法, 只是我們看了感覺很不好(副本有給我們), 我們打算請主管在開主管會議時, 提出來是否可避免這樣子的寫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6.116.86 ※ 編輯: amela 來自: 111.246.116.86 (12/09 12:05)
sayin:很少見這樣寫的一般會指名道姓的 是回陳情函寫承辦人的名字 12/09 13:19
autotroph:一般都會加上職稱啦 像這樣 蔣課員英羽 感覺會好一些 12/09 14:48
chungist:什麼感覺不好?這樣有任何不禮貌嗎?!僵化的官僚思想! 12/10 10:21
amela:關官僚什麼事?你懂什麼?少在那大言不慚! 12/10 18:27
smilelover:推樓上 癥結在於隔壁課課長 領了主加不改文 呵呵 XD 12/10 18:33
punkwhisky:行政倫理都不懂.. 12/10 19:56
wands:當了機關首長 就可以指名道姓了 12/10 20:20
chungist:amela你這種論調就是典型的官僚!你懂什麼?!官僚一個!! 12/10 23:15
pam20100214:那外科的主管不看文蓋瞎章 12/11 00:01
amela:那個c的,就是知道你在大言不慚,繼續在我的po文丟臉啊。 12/11 10:13
lovelyshu:那個C不知道是在跳什麼針 12/12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