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yufj (大象)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休假年資
時間Thu Dec 27 16:13:02 2012
我的背景:
1.第1段: 94.9.26 ~94.10.07 補充兵
2.第2段: 96.2.14 ~96.11.01 支領月薪的契約人員
3.第3段: 96.11.16~至今 正式公務員
+++++++++++++++++++++++++++++++++++++++++++++++++++++++
想請問從明年(102)休假是從14天開始或是改由21天開始?
我的算法是:
第1段以1個月計
第2段以10個月計
第3段以5年1個月計 ===>總合6年即102年起21天
我們人事算法是:
第1段與第2段合計10個月
第3段以5年1個月計 ===>總合5年11個月即102年起14天
+++++++++++++++++++++++++++++++++++++++++++++++++++++++
目前有查到95.09.06 部法二字第0952695696號函示有說
[服軍職年資係指依法在營服役之年資而言,大專生暑(
寒)期集訓期間既經國防部准予折算役期,該段期間准予
視同在營服役年資,併資辦理休假。準此,公務人員(按
:受有俸給之文職公務人員)之休假年資,於不重複採計
之前提下,均係按月採計,該段連續服務期間之始月或末
月非服務整月者,仍以 1 個月之年資採計;至於軍職年資
併計休假年資,係以其役期或折算之役期為休假年資,並
以 30 日為 1個月之休假年資,核計後如尚有未達 30 日
之餘數時,仍以1 個月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8.66
推 jaykle:我的算法跟你一樣~不過 這是人事的裁量權 要不要算 看他們 12/27 18:01
推 CWC2:你11.1是僱用期間最後一天, 還是離職日期呀? 12/27 18:19
→ CWC2:而且正式公務員那邊不是5年2個月嗎? 12/27 18:20
→ CWC2:我曾經問過銓敘部負責的人,即使是約僱期間11/30~12/1算兩個月 12/27 18:21
→ ncyufj:昨天還打電話問銓審司,還被使官架子!還真大的官威~ 12/28 08:39
→ ncyufj:11月2號是離職日期 12/28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