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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我100.04.15擔任某公所約僱職代 100.10.22離職 然後 100.11.27再次進來 101.10.17又離職 101.11.27又回鍋 人事剛跟我說101年度的假算錯了 他給了我5.5天 今年度(102年度)給我7天 但也是算錯的 人事跟我說我合併起來是1年7個月 所以適用7天 然後在依比例 又101年度在職11.12共兩個月 所以是7*(2/12)=1.5天 想想有點奇怪 特來請教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99.104.247
yattin:休假沒給錯啊 你的問題是??? 01/21 13:05
yattin:101年休假5.5 102年休假1.5 這並沒問題 01/21 13:06
kiba:是覺得有點怪.... 為什麼101可以給到5.5 102就不是7 @@ 01/21 13:58
yattin:你去年10月就離職 11月再回鍋當然比例只能由11月重行計算 01/21 14:13
kiba:那101年度的假不也應該從100.11回鍋按比例算嗎 01/21 14:17
HLPT:覺得101年5.5天 102年7天應該沒錯 100年上9個月101年上12個月 01/22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