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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之前本身也因為這個問題困擾了很久, 也在版上爬文過,知道國科會助理到底能不能合併休假年資一直都有兩派說法。 我想分享我自己的經驗,希望能夠幫助到人。 我在剛報到不久,就把我的離職證明交給我的人事, 隔了一個禮拜,我問她我的年資能不能合併,她說我是「校務基金」聘的, 所以不可以合併! 但我不死心,因為看到版上的版友明明有的人就可以合併, 也有一個版大特地寫信給我,告訴我他當月才剛承辦過一件跟我一模一樣的案子, 是有成功合併休假年資的!於是更讓我深信,我的年資也是可以合併的! 第二次,我就在網路上搜集資料,並且把資料附給我們的人事, 然後我跟她強調說,跟我一模一樣的案子,是有人可以成功辦過的, 所以,她才又幫我問了第二次! 過了一個月,我看了我今年的年假,確定是可以合併的! 我想要說,自己的權益真的別讓它給睡著了! 我個人是認為「公平性」的重要,為什麼有的機關可以承認,有的就不行? 我不能接受,一句「校務基金」的經費來源就是不行,我只想弄懂為什麼不行? 是依據什麼規定不行?如果真的有合理的原因,不行合併我也能接受! 但我不能接受,人事沒有幫我問清楚,就跟我說不行! 我在受訓的時候有問相關人事的老師, 她是跟我說,一般而言,只要是國家經費來源以及專案人員,應該都是可以合併的! 她當時給了我兩個建議: 1. 直接寫信給人事行政總處的處長(但我當時納悶著應該會害我們人事小姐跟主任被記點) 2. 例如我是在市政府下的機關,我就直接問我們市政府的人事處,他若不懂則會再向上 詢問。 以上,希望能夠分享給正在苦惱這個問題的人參考! 不要被人事的話給侷限住,若你覺得不合理就要去爭取! 我很慶幸我多做了一點功課,才讓我三年多的年資可以順利合併! 希望有這個困擾的人也能一樣順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67.142
koller:人事就要人電才會做事 01/23 23:50
always012332:我都是把解釋函找好,然後直接給我們的人事辦理,要 01/24 08:41
always012332:不然很多都是以他們方便的方式來做事,自己權益要顧 01/24 08:42
rizoc:這應該跟要人電沒關係吧,是這位人事小姐專業不足 01/24 15:54
rizoc:法令函釋要時常參閱建檔,才不會傷害同仁權益 01/24 15:55
fay230778:我的人事是資深老鳥了喔! 01/24 19:23
Legendarychi:我本來已經打算認了 但看到你這篇我又燃起一點鬥志.. 01/24 20:38
swx:三個禮拜同居室友推XD,該爭取的就據理爭取吧! 01/24 20:43
yachun28:好羨慕... 01/24 21:22
fay230778:那個同居室友 整個也太高調了罷你!哈哈哈...y 01/24 21:49
yachun28:請問一下,您是去年轉任公務員,今年就可以併計休假了嗎? 01/24 22:21
fay230778:不是耶 是去年11月底報到 今年可以有2.5天的假 用14天算 01/24 23:12
fay230778:滿1年後就可以有14天的假了喔!國旅卡也是照比例算的喔 01/24 23:24
yachun28:了解 我被A了兩年了...今年再去爭取看看 唉 01/27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