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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能是約僱缺, 如果是, 主管確實可以任意任免, 大概沒救了 但如果他是公務員(高普特), 我是有聽過實務訓不及格走人的例子 若然,請先提行政救濟,向保訓會申覆, 訴願不成再提行政訴訟 記得要先收集事證:如過年加班記錄等,或主管的偏差言行等 證明自己並非不適任 ps 如果你們有民代或高官的人脈,就不用來這問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6.240.210
koller:約僱缺主管可以任意任免 哈哈哈 02/16 18:50
howenchong:不好笑,我有看過實例在身邊-北市府,笑之前先想想吧 02/17 18:29
haiang0612:約聘僱的去留真的不是主管可以決定的..高層決定的~ 02/17 20:36
ntitgavin:約聘僱,還有自己決定,然後威脅把工作分給別人 02/17 20:42
ntitgavin:寫信說自己非正職為什麼要擔負責任,為何要國賠 02/17 20:42
yulonlove18:感謝你的建議 A的確是在實務訓練期間 會請他回去蒐集 02/18 00:13
yulonlove18:一些紀錄 再看怎麼處理 現在老百姓QQ 都不敢亂惹誰.. 02/18 00:14
howenchong:去買支錄音筆吧 02/18 09:50
lovelyshu:真的,要買錄音筆把機車主管說的都錄下來,到時申訴有證據 02/18 09:59
abcub:推最後一句,找民代或高官要比什麼證據都來的有用 02/19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