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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先生明年將被調到國外7個月的時間 所以我預計103年1月1日起開始請育嬰假 預計請到7月底 但因為女兒在103.6.17就已經滿3歲了 如果要請到7月底 就還有約30天的假要請 但我目前只有14天的假 除了用事假請滿 還有其他辦法嗎? 我查留職停薪的規定只有 配偶因公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者。 因為我先生只去7個月 所以是不適不能申請留停? 另想請問我97年開始任公職 103年請是否就有21天的休假? 如果103.1.1開始請育嬰假 該年度還可以請休假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6.1.179.59
meinyu:我比較想知道如果連生五個小孩是不是可以一直請育嬰假? 02/24 20:27
whiteD:育嬰假不是兩歲以下才能請?這樣103年1月不就早超過了? 02/24 21:40
aqqw:一樓說的沒錯,只要有小孩3歲以下就可以請育嬰留職停薪 02/24 21:53
aqqw:第7年起才有21天假,所以原PO在103年應該只有14天 02/24 21:57
juneday:保留妳102年的休假到103年再用 02/24 22:07
smilelover:一樓 當然可以囉 而且一定得准 呵呵 推三樓 02/24 23:06
lovegruel:3歲以上的小孩,如果原po想要留停照顧,請走侍親~~ 02/25 11:55
toonoisy:3歲以下,不管幾個,一次只能報六個月,夫妻不能一起報 02/26 09:29
toonoisy:連生五個只要報的小孩不同就可以啊,只是三年後再回來...? 02/26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