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0Star ( 誠摯終招忌 膨唬洨淫竊)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心得] 學歷篇
時間Mon Feb 25 11:10:45 2013
※ 引述《ahand520 (O)》之銘言:
: 我在2/21張貼了一篇心得文,受到版上先進的指正,為避免爭議我先下架,容我做一說
: 明。
: 一、因為是心得文,有必要以真實情況說明,所以我才有個人背景描述,也因此引來實事
: 求是,認真的先進查到另一個ahand520帳號在2006年樹林版的自介文,與我的資料相
: 左的質疑。簡單說明,
我雖然在民84年負責管理大學官方bbs站,但在ptt純屬新警察
: ,2006年時尚未登錄ptt,我用的ahand520帳號是二手的。
: 造成版友誤解請見諒!
那麼回顧前篇文中說的︰
八十四年六月在銀行紛紛準備民營化之前,女友調回家鄉很恐怖的單位;我則在四個月後
亦調回家鄉國立大學。(同時協助建立學校的BBS,所以
我是老鄉民)
令我怎麼也想不透?一位資訊科班專業人士,又負責建立學校官方BBS,
居然到2006年都還沒註冊全台最大站台?這是那門子老鄉民咧?誰不到
各站台遊走咧?還是因為都在玩MUD的關係咧?至於說是二手帳號???
: 二、我78年考高普考時,的確已經可以未服兵役先考試,上榜後辦保留,退役再分發的事
: 實。朋友、同學也有類似的情況,這並不罕見。請明察。
http://bit.ly/YqbR8i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二條 (0750110制定)
公務人員之考試,應本為事擇人,考用合一之旨,以公開競爭方式行之。
前項考試,
應配合任用計畫辦理之。
(0841226全文修正)
公務人員之考試,以公開競爭方式行之,其考試成績之計算,不得因身分
而有特別規定。其他法律與本法規定不同時,適用本法。
前項考試,應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數,依序分發任用
。並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
,由用人機關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但
現役軍人經正額錄取,其法定役
期尚未屆滿者,錄取資格准予保留,俟退伍後再行申請分發任用。
經列入候用名冊人員,於下次該項考試放榜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考
試錄取資格。
這是鐵打的法律條文規範!你在78年考取高普考,必須已經徵招入伍,具
備現役軍人身分才有上榜後辦保留,退役再分發的權利!所以時空背景你
搞錯惹~你可以去翻李若一寫的人事行政局建制以後考用配合政策之推展
相關文獻看看!當時是有人未服兵役就考上研究所唸書,因此先以在學辦
保留,畢業後再入伍辦保留。可是如果你大專畢業尚未服兵役,很抱歉就
是不行,除非XXXX,因為到84年修法也是這樣子規範的!所謂並不罕見?
我必須保留。因為當時考用合一當道!
(以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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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竹千竿,直拖橫掃,掃金掃銀掃國幣。
小軒一角,日煮夜烹,烹魚烹肉烹民膏。
清.嘉慶.即墨
李毓昌 狂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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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32.142
推 snake79715:打臉文開始 02/25 11:13
推 bota:ptt獨大也是最近3~5年內的事,差不多就是2006年開始 02/25 11:29
→ coffeemant:推二樓 02/25 11:31
推 bota:之前沒有註冊,直到2006以後才註冊都算正常 02/25 11:33
→ nolag:我記得當時連線板很多,除了一些特色站臺外,不需要到處注冊 02/25 12:16
→ nolag:G有巴哈、AC有沙灘、mud通常專版,ptt印象班板或同學會較多 02/25 12:19
→ nolag:架站應該就找椰林、沙灘(freebsd)、清華maple(linux) 02/25 12:20
→ nolag:ptt算是清華maple改裝出來的 02/25 12:20
→ arnick:以前台大站台不是椰林最大嗎?大一的時候好像是這樣 02/25 19:47
→ koller:原PO咧 快出來阿 02/25 19:47
推 ahand520:嗯~koller,我出來了~請問有什麼事? 02/25 21:05
→ Imuran:班板應該是不良牛比較大宗 基本上各校的bbs都不算小 02/25 21:25
推 jaykle:k大說在ahand大的床上等你 02/25 21:43
推 kming327:這篇文邏輯有點怪 我當初也幫建最早的網路也是不屑有帳號 02/26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