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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我這次有幸考上地特五等及初等社會行政, 目前傾向放棄地特選填初等的職缺, 想請教在區公所辦理身心障礙業務與辦理一般社會行政業務有何不同? 前者業務相對會比較吃重嗎? 又區公所、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教養機構三者該如何選擇對"考生"較有利? 本身具社工師證照,未來有考公職社工師的打算, 希望能留點下班時間準備考試。 還請各位前輩給我這個新人一點意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96.166
hozuki:以"考生"來說,區公所、教養院比較好... 03/10 19:56
philips180:身障業務量很大範圍很廣..不過長官有調整工作權力..不 03/19 22:40
philips180:見得就一定是單一業務..區公所下班較準時吧~你有證照可 03/19 22:42
philips180:以問一下有沒有專業加給..你的條件考5等=.=太浪費了.. 03/19 22:43
philips180:社政沒有輕鬆的~差別在於錢的多寡;老話一句:同丄不同酬 03/19 22:45
philips180:進去會感受到..5等正在做3等的業務..但領的是5等的錢 03/19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