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skyocr (走過來又晃過去)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會辦應該發文?
時間Sat Mar 9 22:43:10 2013
※ 引述《saladdressin ()》之銘言:
: 樓下的單位(與我們是平行的)用email來問本單位意見,
: 我擬好會辦的意見給長官,
: 打算等長官准了,就email回覆,
: .....然後就被k了.......
: 長官請我轉告對方:"會辦本單位,請發公文!"
: 各位前輩也都是這麼辦理嗎?
: 樓下的單位會不會覺得我吹毛求疵啊?
長官是對的。
會辦公文才會登記、入檔,查得到。
mail來mail去以後出事情誰管你
除非你把mail信件拿去掛號,辦文回文給他
在公家機關
大小事情最好都按照制度規定來
沒事就沒事,有事情倒時候查起來起碼有會辦公文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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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40.79
→ kilva:趕的時候是可以先電話或email,但最後的公文程序是省不得的 03/10 08:43
推 mocd4869:沒錯,真的沒事就沒事,有事至少有個東西在。 03/10 11:56
→ saladdressin:非常的感謝哦~ 03/12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