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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如有不順請見諒) 小妹有幸考上 101地特五等一般行政和102初等一般行政 人事行政總處寄來的資料有段寫說: (本項考試同時錄取2類科或同時錄取地方特考人員,得自願放棄其中1項考試受訓資格,以免造成用人機關職缺遞補作業之困擾,請至本總處「公務人員考試分發專區」之「書表下載」項下下載「自願放棄受訓資格申請書」,依式填妥並於102年3月18日(星期一)前以限時掛號寄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第3科」(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1樓,郵遞區號10051),俾利本總處辦理後續事宜。) 但志願分發的結果公布時間 1.地特3/26 2.初等3/28 我的疑問是: 要在分發的結果前就填放棄書的話,也就是說一定要放棄其中一考試的志願分發嗎?這樣的話就不能看兩次的分發結果,再選擇比較想要的單位去報到了嗎? 還是說放棄書不是硬性規定要填的呢? 希望版上各位能替我解惑,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9.15.33.191
kinasem:放棄是權利不是義務吧 03/11 13:36
jj4114:我當時高考.普考都有選填 只是後來還是選擇高考報到 03/11 14:12
lacus00925:同樣也煩惱很久...謝謝樓上兩位的解答 03/11 14:21
einard666:這只是道德勸說 希望已經有決定的人讓機關好辦事一點 03/11 15:09
firefoxriko:除非第一名穩上,不然放棄a 結果b填到爛缺就很囧。 03/11 17:04
takumi666:沒把握分到第一志願的話,就等等看囉... 03/11 17:21
yanzi0330:原來如此 那我知道了 謝謝各位的回答:) 03/11 17:55
tunchih:放不放棄不影響自己權益 03/11 21:08
SCLPAL:所以說沒放棄,到時候不去就好?會有曠職的風險嗎@@? 03/12 10:17
yeomanc:沒去報到怎麼算你礦職幾天 03/12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