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ykle:WHY NOT? 03/22 01:24
推 ICDD:不可能"都" 有特留份的問題 03/22 01:41
推 smilelover:反問你 為什麼不可以繼承呢? XDDDD 03/22 02:19
→ smilelover:對了 你幾歲了? 03/22 02:21
推 gary886:房子留著 餐廳商標給你妹 田一起種(?) 03/22 07:46
→ g56:30歲了 03/22 08:31
→ g56:我兩個妹妹都嫁人嘍 03/22 08:32
推 m0630821:嫁人也可以繼承阿。 03/22 08:37
推 ad24:嫁人又怎樣 還是你爸生的 除非放棄繼承權(要簽文件) 03/22 08:44
→ g56:我爸的財產也部分是爺爺繼承的,我們家族女生沒有繼承權,但 03/22 08:44
→ g56:但我這代就不知道了 03/22 08:45
→ ad24:不然基本上是配偶子女均分 03/22 08:45
→ ad24:那是古老時候沒分給女生...現在法令都有規定的 03/22 08:45
→ g56:餐廳不可能留給我妹,因為我才會經營 03/22 08:47
→ g56:餐廳給我妹會倒,我可以只有餐廳財產又當公務員嗎? 03/22 08:52
推 noborukun:公務員沒辦法經營餐廳,要嘛結束營業,不然就把經營者轉 03/22 09:47
→ noborukun:移給老婆或妹妹,不然就放棄別考了吧 03/22 09:47
→ g56:樓上好主意:) 03/22 09:53
→ g56:那請問,我可以有餐廳的房地產,經營餐廳是我妹嗎? 03/22 09:55
推 hi1118:請問樓上是考哪一類科?有沒有考法學大意? 03/22 10:10
推 obamalau:可以讓我繼承嗎??? 03/22 10:11
→ g56:我考電力組,我法學大意很弱 03/22 10:23
→ haiang0612:價值算一算~兄弟姊妹均分不是比較好嗎.. 03/22 12:16
推 ouch4102:經營權給老婆就好,先繼承再移轉給老婆所有+經營,但要注 03/22 12:17
→ ouch4102:易特留分問題(妹妹法律上可以分一份的) 03/22 12:20
→ airlow:像這種都會要求妹妹簽自願放棄,不過妹妹不肯簽你就要分 03/22 12:24
→ airlow:說真的,別考公務員了... 03/22 12:24
→ airlow:你考上了,餐廳哪有時間經營?到時餐廳倒了划得來嗎? 03/22 12:26
推 hidog:都有餐廳了 何苦考公務員呢 03/22 12:39
推 decson:餐廳若經營不錯 我會自己當老闆 03/22 12:47
推 Shisah:只要經營餐廳者掛名不是你 你表面投資低於10%就沒太大問題 03/22 13:27
→ g56:餐廳有可能會像蛋塔效應一樣一夕泡沫化 03/22 13:43
→ naemoe:兒子是在身邊照顧父母的,繼承多一點是合理,但你至少把特留 03/22 13:55
→ naemoe:分給妹妹好嗎....特留分其實不多 03/22 13:55
→ DAA20:有妹妹的圖嗎... 03/22 15:02
→ g56:沒有耶,不過我妹是大正妹,從小禮物收不完的哪種,可惜不愛 03/22 15:19
→ g56:讀書 03/22 15:19
噓 z789789:你妹會看到這篇嗎... 03/22 16:00
→ airlow:不愛讀書...那不就更需要這個財產了 XD 03/22 16:16
→ g56:我從小一直逼他們讀書,到最後逼到我也累了,我為了證明給他 03/22 17:10
→ g56:們看,讀書不難,我有閱讀障礙也可以讀好書,也是從高職拼進台 03/22 17:10
→ g56:灣前兩間電資碩畢,他們不成材,我只好把我應得的財產吃掉 03/22 17:13
→ g56:不然餐廳和商標也是我努力的心血,給他們早晚也會泡沫化 03/22 17:16
→ g56:我和他們的十幾年對話中深深覺得他們的思考邏輯是空洞,很像 03/22 17:21
→ g56:很像把城堡建在沙灘上的感覺 03/22 17:21
→ ibanes:有家業不繼承,當什麼公務人員,只是讓人遭踏... 03/22 17:53
推 yokoyah:公司不行喔 持股不能過10% 03/22 18:32
→ chris211:大家人很好~都沒回考上再說 03/22 21:41
噓 tfhsb:一看就知道來亂的 03/23 00:17
噓 lovelyshu:繼承問題都不懂,這種人公務員考得上還真是侮辱了公務員 03/23 08:24
噓 lovelyshu:對這種來亂的樓上一堆人還回得那麼認真... 03/23 08:26
→ f22:你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又沒有喪失繼承權的事由,為何不能繼承? 03/23 09:18
→ f22:至於特留份,那是被繼承人遺囑處分自由的限制,若有遺囑再談。 03/23 09:20
→ f22:至於公務員不能從事商業行為,so what? 依然不影響你的繼承權 03/23 09:21
→ f22:繼承是一回事兒,處分是另一回事兒。不要混為一談。 03/23 09:21
噓 judicialp:還有女生沒有繼承權這種觀念 頗呵 03/23 09:47
→ savenckugo:去看一下法律對於既成的規定是怎樣囉.. 03/23 11:05
推 prpure:低調的話,沒有人會去抓吧 03/24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