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不好意思,因為是第一胎 想麻煩板上各位幫忙看一下,看我對育嬰請假的理解有無錯誤 謝謝^_^ 1.在下去年7/16到職,今年預產期6月初 ,產假估計到 8月初,想續接請育嬰留停 以上應該有符合請領育嬰津貼參加公保滿一年條件吧?(7/16~8月初) 2.如果育嬰留停只請 8/1~12/30,隔年103年度年假只有7*1/12 年終為1~7,8和 12月共九個月份 ?? 103年國旅卡也是依上面年終計算方式比例計算嗎? 3.考績部分今年應該是另考,103年度因為是今年12月復職,所以明年有全考? 搞不太清楚育嬰留停是否有一次最短必須請六個月的規定@@ 如果有,那以上算法均不成立的話 也許就乾脆請到103年12月底復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5.168.120
lovegruel:1.yes 2.留停要是8/2~12/30年終才是9個月份,國旅卡比照 04/03 11:18
lovegruel:休假,3.yes4.沒規定 04/03 11:20
akiramilk:謝謝樓上的回答 04/04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