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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位某組的組長最近找到一個未來可往高官之路晉升的缺 但上面長官皆不同意商調(因為正是該組業務重要時期,原先預定可以 接組長的人選不久前也商調走了~目前沒人選) 但因為這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 其他同事紛紛建議他直接辦離職 只要銜接的好,無須長官同意就可就任又不影響他公務人員資格 這~~真的是這樣的嗎?? 據我所知除非該缺有註明可任用非現職人員(該員即可先辭職再去新單位報到) 否則都需要長官同意商調才可放行 換言之長官是有權力不放人的 而可任用非現職人員的缺很麻煩,一般機關很少會去開 (除非背後有高高的山量身定做) 但我同事們又信誓旦旦說真的可以,之前誰誰誰就是這樣走的(因為他們年資都比我深 又講的煞有其事) 我們組長甚至說他有去查過法令只要該缺沒註明要現職人員就可以 難道是法令又有修正?還是實務上真的可以這樣做不會出事?? 有沒有人事業務的版友可解答~先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48.216
maniaque:一開始不指明要現職人員+不要非現職人員拿離職證明應徵 04/15 14:20
maniaque:而用非現職原則上還是得取得人事行政總處同意 04/15 14:21
maniaque:但若是主管或中高階位置,可能有另外的作法可以嘗試 04/15 14:21
CLOUDR:謝謝回應~聽說是要過去當主秘所以可能真的可行吧?? 04/15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