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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問板上大大, 之前查看銓敘部解釋函, 裡面有提到: [公務員於公餘時間偶在私人行號以按件計酬方式打工,.... ......尚非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如果擔任旅行社的[特約導遊]或[特約領隊],這樣算按件計酬嗎?? 謝謝!! ※ 引述《may29 (萬事起頭難)》之銘言: : 今年有幸能上榜地特, : 但未上榜前有兼職做保險員,當公務員沒有打算要繼續兼職當保險員, : 當然於法也不行。 : 但有點疑惑的是,上榜之前報件的保單仍會在每年撥金額下來, : 這樣還算是兼職嗎? : 感覺有領錢就是兼職,可是那是之前做的案件,酬庸後發而已。 : 也沒有在公司辦理勞健保、加入任何工會, : 只有在保險經紀公司登錄保險員證照、報件領酬庸而已。 : 明天報到會問問看人事該怎麼處理, : 或者有人有相關經驗可以說說看嗎?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00.189
saber102:看過有人夜間部兼課,因為是鐘點計算所以不違法嗎? 04/26 21:23
opm:很多學校名義上不是營利事業...-.- 04/26 22:50
opm:有領錢跟兼職,概念並不一樣...-.-您該有領過銀行利息吧,股利應 04/26 22:52
opm:該也有過,您領到了僱用的"薪水",那有些問題,您領到了過去的業 04/26 22:53
opm:績持續保單"分紅",我想即使您仍任職保險公司,也不叫那個"薪水" 04/26 22:54
opm:標準的人事也許是請您啥都別碰省事,有些得兼職的還是要跟首長 04/26 22:59
opm:報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04/26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