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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和一個同梯的地特三等一起來報到 他曾錄取 98 年地特五等 當過三年書記(委一) 我曾錄取100年地特四等 當過一年辦事員(委三) 後來人事幫我報了減免實務訓練2個月 等於我6月1日就可以升六本一了 但我同梯的同事卻不能報減免實務訓練 必須8月1日才能升六本一 我們對這都很好奇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20條是說: 一、低一職等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二、與低一職等職責程度相當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三、擔任高於或同於擬任職務列等之職務。 想請教的是: 1.我本身是符合一、二、三的哪一點呢? 2.而我同梯則是三者都不符合嗎? 3."低一職等"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我現在是委五本五課員,但我只當過委三 辦事員,這不就是低了兩個職等嗎?) 謝謝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6.41.28
Sunny1988:好像怪怪的,此情形應當為可減免部分基礎訓練(5週->3週) 04/30 11:24
Sunny1988:但課員缺(P05;PP06-P07)若欲減免實務訓,則應委5實授方可 04/30 11:27
Rentch:你有權理嗎? 不然不行吧 04/30 14:20
williamii:有權理過委五也可以減免?如果占缺是P5~P7至少也要實授P 05/02 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