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i01022 (法學大意狂人)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減免實務訓練的問題請教~~
時間Tue Apr 30 10:13:52 2013
本月和一個同梯的地特三等一起來報到
他曾錄取 98 年地特五等 當過三年書記(委一)
我曾錄取100年地特四等 當過一年辦事員(委三)
後來人事幫我報了減免實務訓練2個月
等於我6月1日就可以升六本一了
但我同梯的同事卻不能報減免實務訓練
必須8月1日才能升六本一
我們對這都很好奇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20條是說:
一、低一職等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二、與低一職等職責程度相當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三、擔任高於或同於擬任職務列等之職務。
想請教的是:
1.我本身是符合一、二、三的哪一點呢?
2.而我同梯則是三者都不符合嗎?
3."低一職等"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我現在是委五本五課員,但我只當過委三
辦事員,這不就是低了兩個職等嗎?)
謝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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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56.41.28
推 Sunny1988:好像怪怪的,此情形應當為可減免部分基礎訓練(5週->3週) 04/30 11:24
→ Sunny1988:但課員缺(P05;PP06-P07)若欲減免實務訓,則應委5實授方可 04/30 11:27
→ Rentch:你有權理嗎? 不然不行吧 04/30 14:20
推 williamii:有權理過委五也可以減免?如果占缺是P5~P7至少也要實授P 05/02 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