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itovsky (呼嚕嚕)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閒聊] 公務人員跨縣市往返工作地點的交通費
時間Sat May 25 07:56:09 2013
※ 引述《yaudeh (我在竹北用3.5G上網)》之銘言:
: → kissmypp:自己出也沒什麼,不覺得非得要拿到這筆錢,沒什麼好爭的 05/24 21:56
: 天龍人想法吧!
: 買得起台北市房子的人,當然會覺得沒什麼。
: 現在從桃園、新竹、苗栗、宜蘭到台北通勤的人不在少數,
: 本單位我聽過最遠是的每天台北台中通勤的。
: 推 abberb:片面更改勞動條件?看看那精美的考績法和退休法修正案 科科 05/24 22:38
: 立法院又沒把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掉…
: 只是砍預算又沒修法…法定應付的錢,服務機會還是應該要付。
: 推 muimui5277:又不是出公差.自己選擇的上班地點怪誰
: 公務員的上班地點是服務機關指派的,不是自己選的。
: 例如:
: 現在勞委會要被強迫搬到新莊…
: 難到說公務人能夠拒絕嗎?
商調也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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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251.76
→ NIKAIDO:推文也可以解決... 05/25 08:16
推 patentx:那不能商調或不凖商調的人怎麼辦? 05/25 09:51
推 patentx:且外縣市未必有同樣的缺! 05/25 09:53
推 moft:一堆名嘴&民代就想鬥臭公務員.瓦解政府文官體制.好迎接解放軍 05/25 10:40
→ mmu:改拼一般行政 外縣市有一堆缺等你 05/25 11:30
→ muimui5277:自己不想放棄原有的缺 怪誰! 05/25 12:44
→ muimui5277: 職位才對~ 05/25 12:46
→ moft:m5277小老弟.打從2009年就對台端鼓勵有加.果真越發有出息了~~ 05/25 14:10
噓 DonaldDuck:這種內容也可以post一篇... 05/25 18:47
噓 lucas01: 05/26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