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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出納) 看你當初做多少薪水給她,她就要繳回多少呀!(理論上應該是有扣掉那些費用) 薪資冊裡面一定有實發數吧~~~ 不過還沒到下月初,這筆錢還沒入她帳戶, 看能不能請銀行/郵局先止付囉! 止付的話她就不必繳回,這筆帳到時候再沖回國庫就好。 如果無法止付的話,就跟當事人說好, 下月初要把這筆入帳的溢發薪資繳回,一般來說都是繳現金啦! 不然就是請她匯到哪個帳號,你再提出來,然後也是要繳庫~~ 我很好奇你在做薪水的時候,都沒有跟人事核對嗎? 該月應扣多少公保、退撫、健保,金額都要跟人事對好, 有時候人員異動,出納可能會忽略,但人事一定會知道, 最基本~公保的網路系統一定要幫該員轉出,所以應扣的自繳金額就會跟你的不一樣~~ 如果你們雙方都有勾稽,應該不會發生這種情形才對。 ※ 引述《storyboy520 (故事書)》之銘言: : 本單位有人月底要離職 : 可是她的下個月薪水已經做了 : 所以身為出納要通知她繳回嗎 : 請問有經驗的前輩 : 要她繳回的金額是指完整沒有扣公保和健保那個數目嗎? : 因為想說離職後就不能保公保了還是只有扣健保那個數目呢? : 繳回一定要用現金嗎? : 那筆錢有點大呢很怕弄丟 : 麻煩有經驗的大大分享一下 :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60.219
storyboy520:謝謝您無私指導! 06/26 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