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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oner320 (stoner)》之銘言: : 各位大大,大家好 : 小弟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 小弟最近有簽幾個小額採購 : 有些我是自己網路上隨機找廠商報價 : 有些是常合作的廠商報價 : 但我們秘書室今天要我寫"單價及內容經初步審查符合需求.請秘書室複核"在簽上 : 小弟有些疑惑.訪價應該是秘書室的工作 法未明定 這比較屬內規.. 通常 不會是秘書室的責任... : 有種被丟責任的感覺 : 曾經聽人家說. : 理論上我根本連找廠商報價都不用.只要簽出來提出需求即可 : 其他是秘書室的責任 一般秘書室只負責執行採購程序 大部分機關首長也不敢讓祕書室擴權超出採購程序的範圍 :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是 : 小額採購.既然都可以逕洽廠商了.到底還需不需訪價? 可以不訪價 只要不要背離行情太多... : 如果需要.訪價及找廠商到底是秘書室還是承辦人的責任? 大部分都是業務承辦.... 某些機關 甚至一定金額以下 連採購程序都可不經秘書室 PS.當您是業務科長時...就會了解 為啥機關只讓秘書室只有採購程序的權力 實質的訪商或是開規格 要牢牢抓在業務科手上... 希望秘書室 開規格 找廠商... 基本上只有第一線業務科採購承辦才會如此想不開XD -- 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139.23
damaishin:推最後一句 XD 08/30 01:22
haiang0612:結果秘書室廠商找到首長胞弟....你是承辦你怎解? 08/30 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