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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ha13 (小偉)》之銘言: : 最近新來的政風 : 所有的會簽都寫"請依規定辦理" : 決行長官有擔當的會寫 如擬 : 沒擔當的會寫 如政風室擬 : 我覺得挺有趣 : 如果簽呈白紙黑字內容就已經沒照規定 : 日後出事檢討,政風都沒責任嗎? : 如果我是檢調或考績委員會 : 我一定會問 : 政風你他媽的發現承辦人簽呈內容違反規定還不點醒承辦人寫三小依規定辦理會你要幹嘛 : 不然你他媽的就是不知道承辦人簽的內容有違反規定你是幫兇還想撇責任 出事了大概沒辦法完全閃掉,不過中華民國法令規定多如牛毛,也不要太指望政風能做啥 "完整"建議了,一些法官,檢察官對某些案件適用的法律都不見得清楚到哪裡去了... 何況還有一堆行政函釋,不知哪年代弄出來的內部規則...,法律違憲的有沒有?好像有 細則,辦法那些出問題的更多... 政風,法務啥能幫忙挑出來可能直接違反法律相關規定的,就很燒高香了... 不想出事,承辦人還是背最大的負擔...-.- -- 五穀雜糧加蔬菜 運動加樂觀 於晝夜常念善法 思維善法 觀察善法 想不出來作啥事好時 就唸佛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6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