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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發文,請自行連接網址: http://person.miaoli.gov.tw/doc/法規宣導/10111/1011116曾任國立大學約用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如與原任職年資銜接,得否併計休假年資一案/府人考字第1010229978號.pdf 由上開函釋可知,如為校務基金自籌經費進用之人員,其年資仍不得併計休假年資;除非你是由「政府預算」進用的,你的薪水是以月計算並且是依預算法相關規定通過的,這樣才能在你任公職滿一年後,併計為休假年資。 所以你可以看一下當初離職證明上是否有註明,沒有的話可以請貴單位人事致電詢問你的前單位。 另外,得否併入休假年資的函釋非常多,假設沒找到基本上就是「沒辦法」,人事也無法去「爭取」什麼;至於併計退休年資,那更是嚴格了,別想太多 orz ※ 引述《u9201230 (翻滾吧!香雞排!!!)》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小弟今年考上高考, : 之前在國立大學擔任校務基金進用人員(非國科會研究助理)快要兩年, : 爬了文,好像沒辦法併記退休年資, : 但是想請問一下, : 那段年資能否併記休假年資呢? : 麻煩前輩們解惑了,謝謝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210.237
pink1212:校務基金一定不行 10/06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