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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有件調解案 同一個爭議問題 廠商理由換來換去已經申請調解三次了 在工程會前後已經成了三個案 這次(第三次) 他把機關用"相對人"來稱呼 但是他前兩次都是用"他造當事人"來稱呼 我看以前機關的調解案例 廠商好像也都是用"他造當事人"來代表機關 所以這兩個名詞到底有什麼差別 網路上查不到有人分析 所以上來請教一下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8.66
sayloveme:不會直接打電話問工程會承辦人嗎 10/20 19:04
mrfreud:就字面上 兩個意思一樣....而且google就可以得到一樣結論 10/21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