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f7689:第2點根本白講的,不犯錯哪會有失業的情事發生 11/02 22:40
※ 編輯: moft 來自: 123.193.47.179 (11/02 22:48)
→ romanmin:優渥的話就不會流動率那麼高…愈上面愈不懂基層的辛苦, 11/02 22:58
→ romanmin:只要出一張嘴,不就是本諸職權辦理…一點肩膀都沒有。 11/02 22:59
→ moft:在下曾多次在基層服務.事屬事實認定問題.當然由原查本諸職權~ 11/02 23:13
→ moft:這跟肩膀or一張嘴無關.而是必須針對事實查明核認.這也是權力& 11/02 23:15
→ moft:成就感的來源 11/02 23:15
→ s311830:等破產後我倒想看看稅收怎麼撐? 11/02 23:22
→ ryuke:看個人 有人覺得追稅是正義 但 追愈多愈是吃力不討好 11/02 23:45
→ ryuke:至於事實認定 稅法太多模糊空間 只靠解釋令效力薄弱 11/02 23:47
→ ryuke:上行政法院或大法官解釋就被打臉了.. 立委諸公加油 好嗎.. 11/02 23:48
→ moft:同意樓上.立委諸公加油+1.也請其他純花錢的部會能夠共體時艱~ 11/03 01:02
→ geneaven:財稅六進七出是常態,人家上8薪水就不輸財稅了 11/03 10:11
→ aguey:部裡跟國稅局,甚至分局稽徵所是不同世界............... 11/03 14:27
→ aguey:根不正,苗不紅;爹不疼,娘不愛.........沒能力才留國稅局 11/03 14:29
→ geneaven:愛國西路裡那些只會講,有種的下來實做比業績...呿 11/03 15:19
→ moft:署裡經常有人下放.ex.去年底.2組有位專員下放分局3課審核員. 11/03 21:24
→ moft:負責營業稅專案查緝.正是有種的下來實做比業績.不過是位小姐~ 11/03 21:25
→ moft:而且是根正苗紅.只是未知算不算“有種”? 11/03 21:28
→ romanmin:報部的案例都嘛是能查到的東西都附上了,還要本諸職權辦 11/03 21:32
→ romanmin:理,講白一點就是不敢擔責任而已。 11/03 21:34
→ moft:看過幾件報部被打回來的.泰半均屬事實認定問題.本即應由分局 11/03 21:36
→ moft:同仁查明實據.本諸職權核處.再說會各區局意見後大致會有結果. 11/03 21:39
→ moft:除非真的涉及法令疑義才有報部請釋的必要.(注意.不是請示) 11/03 21:41
→ moft:倘若屬於請示案件.至多由單位主管決定即可.無庸報部. 11/03 21:44
→ geneaven:哇,做專案耶,可以做更親民點的事嗎 11/03 22:34
→ moft:不用那麼酸吧.好歹人家也都曾在基層歷練學習.經過甄拔才去的. 11/03 23:43
→ moft:相信以台端的學識能力應該也非池中物.且等台端上調後再來酸你 11/03 23:45
→ moft:屆時.但不知您的感受又將如何? 11/03 23:46
→ moft:to原po:倘若換了是在下.那麼偶會想說去試試看.但希望不要一 11/04 00:01
→ moft:開始就到3課股.只因.希望能先瞭解稅局文化和sop.3課股的作業. 11/04 00:03
→ moft:必須大量使用電腦.偏偏去年底的賦稅再造.迄今尚未穩定.可能要 11/04 00:05
→ moft:用較多時間去適應熟悉.初期一定會比較忙碌.請善用筆記輔助.至 11/04 00:07
→ moft:工作忙碌程度.可能比一般行政機關稍忙.但決不會比民企(含銀行 11/04 00:10
→ moft:)忙碌.是以.端視個人適應和價值觀嘍~~~ 11/04 00:11
→ moft:good-luck! 11/04 00:46
推 REIOX:推m兄,財稅如果根正苗紅加上有實績真的升官跟坐直升機一樣 11/05 22:48
推 tzuyen45:剛報到天天加班到九點+星期六也去 11/05 23:24